“房叔”受審,卻與房產無關,面對輿論質疑,有關部門理應主動釋疑。
廣州市海珠區法院昨天公開宣判,曾被網曝坐擁22套房產的原廣州市城管局番禺分局政委蔡彬,因受賄275萬元,被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6個月?蓮7月26日的庭審到如今的一審宣判,整個審判過程中僅提及蔡彬2套房產。
“房叔”曾被紀委核實實際擁有房產21套。本以為,此次庭審,能讓其21套房產來源全部水落石出,遺憾的是,審判過程中僅提及蔡彬2套房產。而“房叔”涉嫌受賄的數額,也與其“囤房”的價值看上去不相稱。
檢察機關表示,目前掌握的證據顯示,“房叔”受賄與其房產的關系不大。這不意味著,“房叔”這么多房就屬合法?煞孔釉谕徤铣伞懊舾性~”,難以平息猜疑。不少人質疑:蔡彬和妻子都是基層公務員,他們的21套房產與其合法收入是不是落差太大?10多年來,蔡彬一家住在一座三層半的別墅里,全部房產估價超過4000萬元,兒子留學澳大利亞并取得澳籍,這有點不正常。
“房叔”受審,卻與房產無關;此前“表哥”獲刑,也與網友扒出的名表無關。難怪新華社記者昨天質疑:“這樣的反腐結果,總是讓人有些如鯁在喉、難以舒暢”。
據媒體報道,廣州隱隱約約有人替“房叔”辯護,認為21套房產有可能屬其憑“獨到的投資眼光”低價購得!巴顿Y購房”為蔡彬多房提供了一個解釋框架,但“房叔”的資金來源與受賄到底有無關系,還須拿出更確切的說法,而不能光憑揣測。若“房叔”不能自證房子“清白”,或涉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公眾的巨大疑問,已構成公權力必須直面的“輿情”,有關部門理應主動釋疑。相關部門只有直面質疑,讓制度籠子“密而不漏”,才能讓輿論詬病止息。□楊于澤(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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