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欧洲日韩综合二区,国产成人无码中文理论,日韩精品日韩字幕亚洲区,国产成人热舞在线观看

七一社區        注冊

西藏白皮書: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在西藏的成功實踐【9】

2015年09月06日10:25   來源:新華網

原標題:西藏白皮書: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在西藏的成功實踐(全文)

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

西藏是中國重要的生態安全屏障。多年來,西藏自治區政府遵循經濟規律、社會規律和自然規律,注重經濟、社會、生態的和諧統一,堅持走可持續發展之路。近年來,自治區政府提出了建設西藏生態安全屏障以及建設生態西藏、美麗西藏的戰略目標,對西藏的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進行全面規劃和部署。

西藏生態安全屏障保護與建設規劃全面實施。2009年2月18日國務院第5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西藏生態安全屏障保護與建設規劃(2008—2030年)》(以下簡稱《規劃》),提出投資155億元,到2030年基本建成西藏生態安全屏障。截至目前,共落實投資56.46億元,《規劃》確定的天然草地保護工程、森林防火及有害生物防治工程、野生動植物保護及保護區建設工程、重要濕地保護工程、農牧區傳統能源替代工程、防護林體系建設工程、人工種草與天然草地改良工程、防沙治沙工程、水土流失治理工程、生態安全屏障監測工程3大類10項工程得到全面實施。

生物多樣性與重要生態功能區得到有效保護。目前,西藏已建立各級各類自然保護區47處,總面積41.22萬平方公里,約占全區國土面積的34.35%。建立生態功能保護區22個(國家級2個)、國家級風景名勝區4個、國家森林公園9個、國家濕地公園10個、地質公園4個(國家級3個),使西藏擁有的141種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38種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和196種西藏特有動物物種、855種西藏特有植物物種以及重要生態系統得到了有效保護。西藏大中型野生動物種群數量居全國前列,藏羚羊種群數量由1995年的5萬-7萬只上升到目前的20萬只以上,黑頸鶴由1995年的1000-3000只上升到目前的7000只左右,野牦牛、藏野驢等珍稀瀕危野生動物種群數量穩中有增。

林業和草原生態建設成效顯著。據2014年第八次全國森林資源清查結果,西藏森林覆蓋率已達11.98%,森林面積1471.56萬公頃,森林蓄積量22.62億立方米,天然林蓄積22.61億立方米、喬木林單位面積蓄積267立方米/公頃、重點公益林面積1011.27萬公頃。西藏已經創造了人均森林面積、森林蓄積、天然林蓄積、喬木林蓄積、重點公益林面積5項指標全國第一。第四次與第三次全國荒漠化和沙化監測結果比較,西藏荒漠化土地減少了7.89萬公頃,沙化土地減少了6.57萬公頃,全區荒漠化和沙化土地擴展趨勢得到遏制并首次出現逆轉。截至2014年底,西藏有天然草地面積8433萬公頃,其中可用天然草地面積7067萬公頃。

生態補償試點工作深入推進。中央在西藏實施森林、草地等生態補償政策,每年全區落實各類補償資金40余億元。國家制定《西藏自治區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管理辦法》,從2010年起,中央財政每年安排森林生態效益補償資金7.72億元,對全區生態公益林實施補償。在2009-2010年5個縣開展草原生態保護獎勵機制試點工作的基礎上,2011年開始在全區74個縣區全面實施草原生態保護補助機制政策,每年落實補助獎勵資金20.0981億元,既保護了草原生態環境,又促進了農牧民增收。國家實施了重點生態功能保護區轉移支付政策,將西藏18個縣納入了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范圍,2014年落實資金10.83億元。這些措施有效保護了國家和自治區重點公益林、基本草原及重要生態區域。

生態文明制度建設先行先試。2014年,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六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開展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建設(第一批)的通知》,西藏山南地區、林芝地區被列為首批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將著力在獨立進行環境監督和行政執法、完善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和企業單位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建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終身追究制等方面先行先試,探索自然生態資源豐富、生態區位重要、邊疆民族貧困地區生態文明建設的有效模式。

中科院和相關部門的監測評估顯示,西藏高原各類生態系統結構整體穩定,生態質量穩定向好。西藏生態系統類型擁有除海洋生態系統之外的所有陸地生態系統類型,仍然是中國和全球重要的生物物種基因庫和生物多樣性保護重點地區。水、氣、聲、土壤、輻射及生態環境質量均保持良好狀態,全區的江河、湖泊、森林、草場、濕地、冰川、雪山和野生動植物等都得到了有效保護,大部分區域仍處于原生狀態。

結束語

過去的50年,在中國共產黨和中央政府的堅強領導下,通過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西藏從落后走向進步,從貧窮走向富裕,從封閉走向開放,社會制度實現了歷史性跨越,社會面貌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實踐充分證明,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西藏歷史發展和社會進步的客觀要求,符合西藏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完全適合中國國情和西藏地方的實際,是西藏發展進步的正確選擇。

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使西藏各族人民實現了當家作主,享有充分的民主權利和廣泛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然而,多年來,十四世達賴集團出于“西藏獨立”的政治目的,不斷鼓吹“中間道路”,大肆兜售“大藏區”“高度自治”,否定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否定在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下西藏的發展進步。十四世達賴集團的分裂行徑,完全違背了中國憲法和中國國家制度,極大損害了西藏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遭到了包括西藏各族人民在內的全體中國人民的堅決反對,注定逃脫不了失敗的命運。

當前,西藏各族人民正與全國人民一道,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奮斗。隨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不斷發展,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必將進一步發展和完善,西藏各族人民必將在更高的起點上譜寫當家作主的新篇章。(新華網北京9月6日電)


使用微信“掃一掃”功能添加“學習微平臺”
(責編:姜萍萍、常雪梅)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

熱點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