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保護和弘揚優秀傳統文化
在漫長的歷史發展過程中,藏族人民創造了輝煌的藏文化。藏文化豐富了中華文化,是中華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自治區成立50年來,在尊重、保護、傳承和弘揚藏民族優秀傳統文化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顯著成就。當今西藏,在傳統與現代的交融中,藏文化不斷煥發出新的活力。
藏語文的學習使用得到有效保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均明確規定,各民族都有使用和發展自己的語言文字的自由。西藏學校教育全面實行藏漢雙語教育,藏語文在學習中傳承。目前,農牧區和部分城鎮小學實行藏漢語文同步教學,主要課程用藏語授課。中學階段開設藏語文課(包括內地西藏中學),其他課程用漢語文授課。在高校和中等專業學校的招生考試中,藏語文作為考試科目,成績計入總分。學前、中小學現有雙語教師30642人,中小學校有藏語專任教師約5800人。西藏自治區已編譯完成從小學到高中共13門學科的821種課本、410種教學參考書、56種教學大綱或課程標準和73種教學輔助用書。藏語文在使用中得到弘揚。自治區大型會議和行文堅持使用藏漢兩種文字,司法機關在執法、法治宣傳等工作中著重使用藏語文,農牧、科技等涉農部門也加強藏語文的使用。2014年,西藏人民出版社、西藏藏文古籍出版社出版各類圖書547種、1302.5萬冊,其中藏文圖書種數占比超過80%;共有14種藏文期刊、11種藏文報紙出版發行。目前,西藏人民廣播電臺共開辦有42個藏語(包括康巴話)節目(欄目),藏語新聞綜合頻率每天播音達21小時15分鐘,康巴話廣播頻率每天播音18小時,西藏電視臺藏語衛視實現了24小時滾動播出。此外,藏語文在郵政、通訊、交通、金融等領域中也得到了廣泛使用,有力地推動了全區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
優秀傳統文化得到保護傳承。國家建立了西藏大學、西藏民族大學、藏醫學院、中國藏學研究中心、西藏社會科學院、天文歷算研究所等一批教育培訓基地和門類齊全的研究機構。幾十年來,西藏先后組織了大規模、有系統的普查、搜集、整理、研究和出版工作,收集各種音樂(歌曲)、曲藝一萬多首,文字資料3000多萬字,錄制了大量音像資料,拍攝圖片近萬幅,發表有關藏民族傳統文化學術論文1000多篇,整理出版了《中國戲曲志·西藏卷》《中國民族民間舞蹈集成·西藏卷》《中國民族民間器樂曲集成·西藏卷》等10大文藝集成志書和文藝研究專著30多部,搶救、整理、出版藏文古籍261部,諸多瀕臨滅絕的民族民間文化得到全面搶救和有效保護,重新煥發出光彩。2005年西藏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與保護工作正式啟動以來,中央政府和西藏投資近2億元,對藏戲、格薩爾、傳統歌舞、手工技藝等重要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了全面保護,基本形成了國家、自治區、市、縣四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體系。目前,西藏各類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1000余項,涵蓋了非物質文化遺產包含的10個資源種類。其中,藏戲和《格薩爾》史詩入選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89個,國家級生產性保護示范基地4個,自治區級項目323個,代表性傳習場所113處。國家級代表性傳承人68名,自治區級傳承人350名。國家珍貴古籍158部,全國古籍重點保護單位4個。“中國民間文化藝術之鄉”4個,“西藏自治區民間文化藝術之鄉”65個。拉薩雪頓節、山南雅礱文化節等一大批群眾性文化傳統節慶得到恢復和創新,成為地域性民族文化品牌。
文物得到有效保護。50年來,國家不斷加大對西藏文物保護的投入力度,重點實施了西藏自治區所轄的文物保護單位文物保護維修工程,及時修繕和保護了大批文物。投資10億余元的“十二五”46項重點文物維修保護項目,目前進展順利。《西藏自治區文物保護條例》《西藏自治區布達拉宮保護管理辦法》等一批文物保護地方性法規陸續出臺。西藏重要歷史和革命文物發掘工程有效加強,第三次全區不可移動文物普查工作全面完成,共調查錄入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筑物241處,各類文物點4277處。首次可移動文物普查工作全面啟動,初步統計,全區可移動文物將達數百萬件。野外文物看管人員得到落實,全區文物安全進一步加強。貝葉經普查保護和研究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果,《西藏自治區珍藏貝葉經總目錄》《西藏自治區珍藏貝葉經影印大全》等陸續整理出版。目前,全區有世界文化遺產1處3點,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55處,自治區級文物保護單位391處,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978處,國家歷史文化名城3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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