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強
2012年11月21日07:36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四、加強社會建設和推進社會體制改革
《報告》指出,加強社會建設,是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保證,必須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為重點,必須加快推進社會體制改革,推進社會管理創新。我們要從維護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高度,加快健全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加快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步伐,完善社會領域體制機制,更好推動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
(一)更加自覺地把推動經濟社會發展作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第一要義
經濟發展和社會發展相輔相成。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社會建設雖有很大進步,但仍是一塊“短板”。這個問題解決不好,不僅會影響社會和諧穩定,也會拖經濟發展的“后腿”。國際經驗表明,經濟發展并不能自動帶來民生改善和社會進步。我國發展到今天,加強社會建設,既是提高民生質量的迫切需要,也是建設現代國家的基本要求。現在我們也有條件逐步解決好這個問題。必須按照推動科學發展的要求,在推進經濟建設的同時,著力加強社會建設。
(二)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民生一頭連著民利和民心,一頭連著內需和發展,既是發展的根本目的,又是發展的有效途徑。群眾吃穿用問題基本解決后,對住房、教育、醫療、文化等需求不斷增長。做好民生工作,不僅可以直接改善老百姓生活條件和環境,而且能夠擴大消費、增加投資,拉動經濟發展。做好民生工作,還能夠提高人們健康、文化、科技等素質,這有利于發揮人力資源優勢,激發社會創造活力。因此,必須更加重視這項工作,切實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社會建設重點任務的位置。
(三)著力構筑保障基本民生的安全網
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公共服務,應合理區分基本需求與非基本需求。政府要著力保基本,構筑起使群眾能夠安心生產生活的保障網,這是政府公共服務的基本職責。織起保基本的安全網,要努力做到全覆蓋,在保障對象上面向全體居民,在制度上不留空白,實現應保盡保;還要努力做到可持續,堅持統籌安排、突出重點、循序漸進的基本路徑,合理確定保障標準,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在發展中逐步提高保障水平。近年來,我們實施保障房建設、醫改、城鄉居民養老等民生工程,在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上邁出重要步伐。今后,要進一步實施好重大民生工程,大力推動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加強職業技能培訓和就業服務,鞏固和發展全民醫保成果,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繼續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在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上持續取得新進展,努力讓人民過上更好生活。
(四)加快推進社會體制改革
民生與社會建設涉及資源配置、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必須以改革創新為動力和保障。社會領域改革與經濟、文化乃至政治等領域改革密切相關,是把轉方式貫穿經濟社會全過程和各領域的重點任務。改革的重要原則是促進社會公正、保障機會公平。要加緊建設對保障社會公平正義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逐步建立以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為主要內容的社會公平保障體系,重點推進教育公平、就業公平、創業公平,保證人民平等參與、平等發展權利。同時,要加快建立確保社會既充滿活力又和諧有序的體制機制,形成科學有效的社會管理體制及相應機制,形成政府主導、覆蓋城鄉、可持續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形成政社分開、權責明確、依法自治的現代社會組織體系,從而形成建設和諧社會人人有責、人人共享的生動局面。推進社會體制改革,要堅持政事分開、管辦分開、事業和產業分開、營利性與非營利性分開,深化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完善社會發展政策,在保證基本公共服務的前提下,發展社會化、專業化服務,培育文化、體育、醫療、養老等服務產業,形成多元發展格局,滿足居民多樣化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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