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兆才
75歲的遼寧人周勝喜,因一起合同糾紛案向寬甸縣長甸鎮(zhèn)政府討債19年。19年前,政府欠其247萬元,拖欠至今,按照律師的計算,本金加利息已高達3700余萬元。北青報記者了解到,今年6月,丹東中院作出決定,將長甸鎮(zhèn)政府納入失信黑名單。(6月23日 北京青年報)
時間長達19年的債務糾紛,即使到現(xiàn)在也沒有得到妥善解決,如今75歲的周勝喜,已步入古稀之年,然而這場懸而未決的債務糾紛,一直是這位老人心中的“痛”,雖然丹東中院作出決定,將長甸鎮(zhèn)政府納入失信黑名單,但這“皮疼肉不疼”之舉,并沒有解決實質(zhì)性問題,這場債務糾紛依然沒有得到有效化解。
拖欠至今,這債務糾紛也算得上是歷史遺留問題了,這19年間,相關負責人不知會更換了多少,然而都未給周勝喜一個妥善的答復,如今的這位老人,依然債臺高筑,政府拿不出錢來歸還,這位老人又拿什么還上所欠下的巨額債款呢?政府失信,僅僅以上黑名單來給個交代,是遠遠不夠的,而這又是在“避重就輕”,實則是一種“搪塞”之舉。
回溯過往,當周勝喜與鎮(zhèn)政府簽訂正式合同,交易完成后,他發(fā)現(xiàn)鎮(zhèn)政府的債權247萬元,早已在合同簽訂之前被鎮(zhèn)政府工作人員將錢要走,與鎮(zhèn)政府談判無果后,又經(jīng)過了兩年的訴訟,雖然法院作出決定,讓長甸鎮(zhèn)政府賠償周勝喜247萬余元,并從1997年11月30日起承擔相關利息及逾期付款的責任,但這一拖就是19年,當時的247萬余元到現(xiàn)在已經(jīng)變成了3700余萬元,鎮(zhèn)政府卻仍然不償還,還在“拖”。那么,鎮(zhèn)政府拿走的那247萬余元,到底被用到了哪里,應該詳細查查,畢竟鎮(zhèn)政府沒有占到“理”字,不歸還必有緣由,如果當時就把這筆錢還給周勝喜,就不會有現(xiàn)在的糾紛爭端了。
鎮(zhèn)政府上失信黑名單,會對政府的公信力造成一定影響,但尚不足以讓政府對此有實質(zhì)性的舉動,畢竟政府是國家公共行政權力的象征、承載體和實際行為體,承擔著為社會大眾提供各項服務的行政職能,不會因為這債務糾紛上了失信黑名單,就不正常開展工作了,人們也許奈何不了政府,但政府行為卻攸關民眾的合法利益,在債務糾紛中,政府的“拖”,給這位古稀老人造成了巨大的傷害,即使給政府上了黑名單,限制鎮(zhèn)政府負責人消費,就可以解決這場債務糾紛嗎?
事實上,與老人的疲于奔命相比,政府的拖延就是一種不作為的表現(xiàn)。習近平總書記曾說過“領導者要牢記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在這場糾紛中,試問把人民的合法利益放在了哪兒?將政府納入失信黑名單沒有錯,但不能止步于上黑名單這上面,還必須拿出有效的解決方案,使這場債務糾紛得以圓滿化解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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