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友爆料稱,嵩縣國土局花360萬元訂制2000箱特供酒用于請客送禮。對此,該局回應稱,從2010年8月,他們訂制了500件共28.38萬元招待酒,已于去年9月喝完。按照中央厲行節約八項要求,已取消對該酒的訂制。兩年喝了近30萬元的酒,那么吃飯吃了多少?其他開支多少?對此,該局辦公室主任稱“(飯菜錢)這個不好說,也沒有統計過”。(人民網 5月7日)
貧困縣國土局2年喝掉近30萬元特供酒給了民眾一個大大的驚嘆,2年30萬的酒錢,飯錢又是怎樣的驚人呢?關于飯桌上得腐敗,已不是一朝一夕令人關注的話題!盁o酒不成席”,中國的酒文化可謂源遠流長,特別是引入官場后,酒成為活絡氛圍、熱絡感情的神器,酒過三巡,什么事情都好商量。所以飯局成為辦事的好場所,酒自然成為其中的助推器。
但是如果只是因為酒桌上得一番熱情就辦成了事,那么將社會的公平正義置于何方?沒有公開公平公正的競爭,全憑只是喝過酒吃過飯的關系,而決定了項目的運作、政策資金的傾斜、人事的安排等等,那么真是寒了民眾的心。讓那些不愿花錢、花不起錢請客期待用實力說話的人群怎樣的打擊?酒桌文化應該成為眾矢之的,取消為了拉攏關系、跑步錢進、謀取私利的飯局,斬斷官員以權謀私的平臺和空間,讓官場的風氣明凈純潔,將公心置于首位。
其次,遏制酒桌文化,其實也是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最有效的手段,天價的菜品,昂貴的名酒,不過是一種品牌心理作祟。以為有價的標示才是熱情和誠心的展示,胡吃海喝才能博取歡心,讓自己的私欲得以實現,方可在花了大價錢中辦成事。個人也好,單位也罷,就在這無謂的吃喝中各取所需。然而一頓酒飯下來所花的錢讓人瞠目,可以做多少實事人盡皆知。
在“舌尖上的腐敗”、“嘴上漏洞”又有所抬頭之時,我們該警醒:八項規定是一種規定,對自覺的人群很有效果,但是違反規定了該怎樣遏制這樣的勢頭,長效機制的出臺,問責和懲處機制的建立是民眾所期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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