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永勛
要逐漸讓公務員回歸正常職業,讓官員的從政之路從“坐直梯”變成“走轉門”,能上能下,可進可出,形成優勝劣汰、充滿活力的選人用人生態。
為落實中央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規定精神,全國已有北京等至少12個省份,出臺了實施細則或意見。其中尤其引人注目的,是明確了違法違紀、治黨不嚴、為官不為等領導干部必須“下”的情形和渠道。
關於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和職務晉升,我們已有了詳細規定,也形成了一整套組織原則和程序,所以,干部能上能下,最大的看點其實不是“上”,而是“下”,即如何建立領導干部的問責、退出機制。道理很簡單,隻要讓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的干部“下”,會作為、能作為、敢作為的干部就有機會和空間“上”。有了退出機制,才能實現干部隊伍正常的新陳代謝和有效激勵。
在以往,領導干部能上不能下,被認為是一大難題。隻要進了這個門,就像進了保險箱和預定軌道,除非被查出違法犯罪或嚴重違紀被處理,幾乎沒有退出機制,就像坐上了一臺“直梯”,隻能上不能下,除非中間發生意外,一落到底。
這樣的機制顯然有缺陷,不僅容易造成一些地方干部職數超員、超配,也會形成按資排輩、逆淘汰等現象,助長個別干部不作為當太平官的心理,影響干部隊伍整體的活力。雖然有人把從政當公務員看成鐵飯碗,對此趨之若鶩,但因為缺乏有效的激勵機制,也容易埋沒一些人才。個別不適合當官或者另有志向的人,在行政崗位上待久了,變得“除了當官什麼都不會”,結果官也不一定能當好。另有極個別領導干部,想主動離開從事別的工作,往往被看成是異類,成為轟動一時的新聞。
這些情況都說明,公務員尤其是領導干部,還沒有成為一種普通職業,仍帶有某種封閉和特權色彩,至少沒形成正常的進入和退出機制,身在其中的人,還沒有完全自由選擇的自由。雖然能上能下是一直以來的基本原則,但因為過去“下”的規定比較模糊,什麼樣的干部應該下、下的途徑是什麼、下來之后怎麼辦,都缺乏實施細則,更沒有形成慣例和程序。
而在國外一些國家,從公職人員到其他職業的轉換,是很常見的,一個人昨天可能還是教授、企業家,今天就變成了部長、市長,因為有相關程序和規定管著,一般也能避免官商不分等問題。在這樣的情況下,從一般職業到公職人員,身份的轉換就像通過一道“轉門”,是很方便也很自然的事。
隨著組織人事制度的日益完善,我們的干部選拔任用,也要經歷這樣的過程。除了加強監督執紀,把違法亂紀和不作為、亂作為的官員堅決拿下之外,還要逐漸讓公務員回歸正常職業,讓官員的從政之路從“坐直梯”變成“走轉門”,能上能下,可進可出,形成優勝劣汰、充滿活力的選人用人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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