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浩民
北京市近日發(fā)布《北京市貫徹〈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規(guī)定(試行)〉的實施辦法》,在中央規(guī)定的基礎上,明確了七種干部“下”的渠道。其中特別提到,為因家庭困難、負擔重、身體不適應等不愿繼續(xù)擔任領導職務以及有更適合干部成長發(fā)展機會的,提供了“自然下”、“自愿下”的渠道。(《京華時報》 3月28日)
推動干部能上能下,關鍵在于“下”。長期以來,“能上不能下”是制約干部隊伍建設的主要瓶頸。受“官本位”思想影響,很多干部價值觀、權力觀、人情觀發(fā)生扭曲,“上榮下辱”、“下必有錯”等舊觀念依然存在,再加上人才評價機制的不完善,“下”的標準難界定、難操作,給干部造成了“不想下”、“不愿下”、“下不了”等怪現(xiàn)象,只有解決好干部“下”的尷尬,形成健康流動的人才體系,才能增強干部活力,提高隊伍士氣。
轉變“官念”,讓干部“下”得坦然。在傳統(tǒng)“獎功不罰過”的心理暗示下,“下”成為絕大多數(shù)官員不愿被觸碰的底線,再加上群眾的不理解,不少“下”的干部甚至還遭到輿論的猜測、質疑等等,給干部能下帶來了不小阻力。必須讓廣大干部群眾熟悉了解能上能下的有關情況,引導眾人轉變“上”與“下”的“官念”,為干部“能下”營造有利的輿論環(huán)境,才能讓干部放得下面子,丟得下思想擔子,坦然面對能上能下。
科學評價,讓干部“下”的公平。什么樣的干部該下,是推進干部能上能下首先要明確的問題。干部能上能下,既不能讓該下的干部繼續(xù)待在位子上,也不能對有錯誤的干部“一棍子往死里打”,那樣只會適得其反,打擊干部干事創(chuàng)業(yè)的信心和勇氣。不以規(guī)矩,不成方圓,必須按照規(guī)范、定量、務實的標準,避免主觀隨意、暗箱操作、過多自由裁量來制定科學的干部評價體系,同時應注意注重民意導向,加強群眾監(jiān)督,讓“有病”干部過不了關。
合理調整,讓隊伍“下”出活力。賢能不待次而舉,罷不能不待須而廢。一些干部“下”來以后,往往背負著沉重的思想包袱,外界的輿論壓力大,有的甚至被打入“冷宮”,若是能給他們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往往能夠使其“知恥后勇”,更加奮發(fā)有為。因此,在疏通干部“能下”渠道的同時,還應該采取輪崗、脫崗培訓、基層鍛煉、改任非領導職務等方式,讓“下”者有其位,“退”者有其用。
轉變“下”的觀念,明確“下”的標準,規(guī)范“下”的方式,讓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形成完善的人才體制和良好的用人導向,才能更好地鼓舞干部干事創(chuàng)業(yè),“中國夢”才能夠早日實現(xià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