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制改革是政府再造的過程
大部制也即大部門體制。在政府管理中,大部制是相對於小部制而言的。小部制的特征是部門管轄范圍小、機構數量大、專業分工細、職能交叉多。而大部制的特征是“大職能、寬領域、少機構”。 所謂大部制改革,就是在政府部門的調整和設置中,擴大一個部所管理的業務范圍,將那些職能相近、業務范圍趨同的事項相對集中,由一個部門統一管理,最大限度地避免政府職能交叉、政出多門、多頭管理,從而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具體地說,大部制改革具有以下內容和特征:
第一,合並減少機構數額。從推行大部門體制的西方發達國家來看,中央政府組成部門都較為精干,一般在11~18個之間。
第二,調整轉變部門職能。大部制改革的關鍵是調整和轉變政府職能。20世紀80年代前,西方國家的大部制改革主要是以理順職能機構內部關系和功能整合為導向。20世紀80年代之后的大部制改革,更注重重新定位或者轉變和優化政府部門職能。
第三,理順職權職責關系。大部制改革的核心是削減政府權力,或者重組和制約部門權力,理順和明確職權職責關系。一是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下放權力,或者說擴大地方自治權限范圍。二是中央政府部門內部實行決策權、執行權和監督權的三權分立制約。三是政府部門的職權職責相對應,做到有權必負責。
第四,對政府部門加強監控。大部門體制下形成的“超級大部”,由於部門職能領域變大,權力與職責相應增多,於是,怎樣防止因權力過度集中而產生的腐敗問題,成為影響大部制改革順利實施的一大關鍵因素。因此,需要加強立法機關和司法機關或者其它政治機關從外部對政府大部門和獨立執行機構的監督控制。
第五,建設公共服務型政府。大部制的生命力在於服務,大部制改革的實質是重構政府價值,其目的是建設公共服務型政府,進一步提高政府為經濟社會發展服務、為民眾服務的能力和水平。
第六,小政府加大社會的治理模式。在西方國家,大部制是成熟的市場經濟和公民社會的需要與產物,大部制改革,就是政府職能社會化、市場化的過程,是大政府轉向小政府的行政現代化和政府再造過程。小政府與大部制的有機結合,有助於提高政府的行政效率。
(作者為武漢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教授、博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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