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污染后治理”路徑并未擺脫
報告認為,雖然我國已經開展了30多年卓有成效的環境保護工作,但客觀上仍然沒有擺脫“先污染、后治理”的發展路徑,在很大程度上重蹈了西方發達國家的覆轍。
報告分析說,這其中的原因主要有四點:首先,作為一個發展中國家,中國還是將經濟發展作為第一要務,盡管在環境保護工作的初始階段就提出要避免重蹈發達國家的覆轍,但終因發展與環保難以兩全,造成了今天環境問題依然嚴峻的局面。
其次,我們對于后發國家發展與環保的規律認識不足,在高速工業化和城市化的進程中,我國的環境治理速度趕不上污染排放的速度,所取得的一點點成績被迅速的污染排放和生態破壞所淹沒。
再次,我們在一開始認為的只要轉變觀念就能取得發展與環保雙贏的想法存在偏差。而由于發展階段的限制,我們面臨著觀念、技術、資金、管理的系統性障礙,要獲得雙贏是有條件的。
最后,我國經濟整體處于全球產業鏈的低端,以資源、能源和污染密集產業及產品為主,加大了我國的資源環境壓力和治理難度。
報告斷言,隨著進入重化工業快速發展階段,我國的環境污染已經逐漸演變為復合型的區域大氣污染和復合型的流域水污染的格局,并且由于重化工業階段和城鎮化快速發展還將持續10-20年時間,我國的資源環境壓力仍將繼續。我們正面臨著歷史上最嚴峻的資源環境挑戰,環境形勢不容樂觀,環境保護和生態文明建設任重道遠。
跨過3個拐點走向生態文明
黨的十八大提出建設美麗中國的愿景。報告提出,要實現這一目標,真正跨入生態文明的門檻,未來30年中國需要跨過三個拐點,完成三個階段性任務。簡而言之,中國未來30年環境保護也需實施“三步走”戰略:第一步,跨越污染排放拐點,實現污染物排放負增長;第二步,跨越環境惡化拐點,實現環境質量全面好轉;第三步,跨越生態退化拐點,實現生態系統的良性循環。
報告認為,當前應當制定生態文明建設的目標和實施路線圖。圍繞生態文明建設的需求,分步實現:從2010到2020年,主要常規污染物和部分重要戰略資源(如鐵礦石)的消費量達到峰值,資源環境緊張狀況得以緩解;2020年-2030年,實現經濟社會發展與污染物排放量的絕對脫鉤,環境質量開始全面改善;2030年-2040年,實現經濟社會發展與化石能源和不可再生資源消費量的絕對脫鉤,生態環境全面好轉。
為此,需要制定主要污染物減排和控制主要資源消費總量的具體時間表和區域或流域分解方案,明確實現這些目標的技術實現途徑和相關制度安排,實施精細化管理,包括修改《環境保護法》、《大氣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及配套制度和政策;制定應對氣候變化法、自然保護地法、土壤污染防治法、核安全法、飲用水安全法、地下水水資源管理和水污染防治條例及其他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規范政府、企業和社會行為,落實公眾參與和環保公益訴訟制度等。同時,還要建立健全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案和工作協調機制。(鮑曉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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