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作為中部地區重要省份,肩負著中央賦予的構建促進中部地區崛起重要戰略支點的光榮使命。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推進戰略支點的構建,我們主要是加快推進富強湖北、創新湖北、法治湖北、文明湖北、幸福湖北建設。
構建戰略支點的有力載體
省第十次黨代會形成的“五個湖北”建設戰略舉措,與“五位一體”總布局內容一致,其實質是推進構建中部崛起的戰略支點,實現湖北科學發展、跨越式發展。
堅持發展的第一要義,積極推進“富強湖北”建設,使湖北的經濟總量更大、結構更優、質量更高、后勁更足、實力更強,實現由經濟大省向經濟強省的跨越。建設“富強湖北”,不但包含著對經濟發展速度、規模等“量”的要求,而且包含著提升經濟整體素質、優化產業結構、提高綜合競爭力等“質”的要求。我們將深入實施“一元多層次”戰略體系,堅持擴大總量與優化結構兩手并重,傳統產業與高新技術產業兩業并舉,先進制造業與現代服務業兩輪驅動,工業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工業化和城鎮化良性互動,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相互協調,努力增強發展的全面性、協調性和可持續性,不斷促進全省綜合經濟實力再上新臺階。
堅持創新驅動,積極推進“創新湖北”建設。改革創新是推進“五個湖北”建設的根本動力。建設“創新湖北”,就是要依托湖北的創新資源,激活湖北的創新潛能,發揮湖北的創新優勢,將湖北經濟社會發展推上創新驅動軌道。我們將繼續深入解放思想,形成有利于創新的發展文化,激發創新驅動的“原動力”;深入推進體制機制創新,形成新的競爭優勢,增強發展的內生活力;深入實施開放先導戰略,創新開放模式,打造內陸開放新高地;深入推進自主創新,建設科教強省,推動發展方式的實質性轉變。
堅持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積極推進“法治湖北”建設。良好的法治環境既是經濟社會科學發展之需,也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增進群眾福祉之要。建設“法治湖北”,就是要始終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積極探索推進民主法治建設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的有效途徑,努力擴大人民民主,積極推進依法治省,使法律成為經濟社會運行的普遍規則,使法治精神成為社會崇尚的普遍共識。我們將在全省上下營造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有序法治生態,形成知法、敬法、守法的良好法治文化,使人民有序政治參與不斷擴大,民主法制更加健全,公平正義進一步彰顯,人民權益得到切實保障。
堅持軟硬實力“兩手抓”戰略,積極推進“文明湖北”建設。“文明湖北”就是具有現代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湖北,是思想統一、精神振奮、道德與文明風尚良好、文化繁榮、生態優美的湖北,是物質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社會文明、生態文明協調發展的湖北。我們將圍繞富民強省的目標,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構建湖北“精神高地”,提升精神驅動力;加快文化強省建設,推動湖北文化大發展大繁榮;堅持生態立省,走綠色發展之路,為構建中部地區崛起的戰略支點,提供良好的生態環境。
堅持人民至上,積極推進“幸福湖北”建設。我們堅持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并提出具體要求:民評民說是標準,民心民力是依靠,民意民聲是依據,民愿民盼是方向,民惠民富是目標,民痛民苦是失職。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的理念,圍繞“衣食住行、業教保醫”民生“八字經”,強化制度安排,統籌推進各項社會事業,全面提高基本公共服務水平,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切實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把荊楚大地建設成湖北人民的幸福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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