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中國共產黨就是這樣成功的 》;作者 楊鳳城;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中國共產黨是一個以馬克思主義理論為指導思想的政黨,但是同樣深受中國傳統政治文化的熏陶。因此,對于國家治理的認識,中國共產黨既有與西方政黨相通的一面,也有其獨特的中國氣質與意志。
中國傳統的政治治理模式是以個人修養為起點,以協調“天下”秩序為目標,即儒家文化所倡導的“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在這種由個人結合成家庭——由家庭構建成國家的認知過程中,很顯然中國人心目中缺少西方政治文化所常見的“社會”概念。對于中國共產黨而言,這種由個人推及國家的思維已經深入其政黨文化與理念中。
(一)以“治黨”作為“治國”的起點
“政治”這個概念在中西方文化中顯然存在不同的理解。在中國傳統的政治觀念中,“政”是一種統治與管理的手段,“治”則是實現目標的過程,也可以指試圖實現的目標狀態。一般認為,“亂”是國家治理的出發點,“治”表示安定祥和的社會狀態,即“天下兼相愛則治”。“亂”與“治”是一對相互對立的概念。如果國家能夠由亂而治,則凸顯當政者管理國家的能力。而在西方的現代政治文化中,“政治”更多的是從制度設計與運行、權力分配與利益協調等層面來理解。“政”是一個已經確立的前提,“治”才是其應當關心的對象,也是治理國家的方式與效率。因此,在20世紀初中國試圖學習西方,實現由傳統向現代轉型的過程中,中國民主革命的先行者孫中山折中了中西方對于政治的理解——政就是眾人之事,治就是管理,管理眾人之事,就是政治。
那么,執政后的中國共產黨是如何來理解政治的?中國共產黨一貫認為,政黨的最基本特征即在于它的政治性。在政治性活動中,國家治理是重中之重。按照馬克思主義的觀點,政治就是參與國家事務,給國家定方向,確定國家活動的形式、任務和內容。很顯然,1949年后,中國共產黨就是以此思路從政治的宏觀層面來考量國家治理的問題。在確立了大政方針后,中共往往采取慣常的群眾動員方式來激發國民參與經濟建設的熱情,即較多地考慮人的積極因素,而較少思考政策落實過程中的非人方面的因素。
人的因素在中國共產黨歷史上起過舉足輕重的作用——既讓中國共產黨遭受過嚴重挫敗,也使中國共產黨最終獲得革命的成功,因此,中國共產黨對于黨組織的組織性與紀律性提出了嚴格的要求。這一點與西方的政黨存在顯著的區別。西方的政黨往往屬于松散型,極少通過黨章、黨員組織管理條例等來約束黨員個人,并要求黨員保證對黨的忠誠度。
基于此,中國共產黨將“黨的建設”上升到了國家政治的高度。早在革命戰爭年代,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毛澤東就將“黨的建設”視為戰勝對手的“法寶”之一。毛澤東認為,黨的建設必須密切聯系黨的政治路線,黨的綱領和政治路線決定著黨的行動的總方向,決定著黨的建設。言下之意,就是要求中國共產黨能夠以政治上的先進性保證組織上的純潔性與先進性。與此同時,中國共產黨對于黨組織內部的丑惡現象(貪污、腐敗、不良作風等)始終采取強大的反制措施。
1952年,即中國共產黨執政的第三個年頭,曾任中共天津地委書記的劉青山和天津地區行署專員、地委書記的張子善因利用職權盜用公款、從事非法經營活動、盤剝民工、貪污等數罪并罰,被判處死刑,史稱“新中國第一貪污案”。由于二人是中國共產黨高級干部,革命有功,所以,中國共產黨最高領袖毛澤東親自過問,并曾有言,正因為他們兩人地位高、功勞大、影響大,所以才要下決心處決他們。只有處決他們,才可能挽救20個,200個,2 000個,20 000個犯有各種不同程度錯誤的干部。在1952年開展的反貪污、反浪費、反官僚主義的“三反”運動中,全國縣以上黨政機關共有383萬多人(不包括軍隊數字)參加,共查出貪污1 000元以上者108萬人,其中貪污10 000元以上者,被判處有期徒刑的9 942人,判處無期徒刑的67人,判處死刑的42人,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9人。由此可見中國共產黨在執政之初厲行懲治腐敗的決心和力度。
進入20世紀90年代后,中國共產黨執政已近半個世紀,在市場經濟和對外開放的新的時代環境下,中國共產黨進一步認識到政黨建設與黨的生命力、執政能力的密切關聯,明確提出了“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等口號,以此來提高執政能力,增強執政合法性。毛澤東曾經總結說,治國就是治吏。中國共產黨執政后,“吏”很大程度上是由黨員干部來充任的。因此,“治國”強調先“治吏”,“治吏”強調先“治黨”,就成了一個順理成章的邏輯。
如今,中國共產黨治黨主要依循兩個思路:一是建立健全組織管理制度,加強黨內監督,防止黨員個體與群體腐敗;二是主動曝光黨內的腐敗大案,特別是通過處理發生在高級干部身上的大案要案對全黨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進行警示教育,也向社會表明中國共產黨廉潔執政的心志。但是歷史表明,以“政”來統領“治”,認為只要政治路線正確,就能夠保證黨的先進性與執政能力強大的結論并不成立。現實也表明,在權力誘惑下,單純依靠黨員的道德自覺性與組織紀律性是很難保證黨的領導權力不被濫用的,因此,中國共產黨調整了關于國家治理的思路,改變以往單純強調治國目的而不太重視治國手段的做法,逐步將“治”的重要性提了上來。這就是,改變以前的“人治”模式,倡導現在的“法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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