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近日印發《浙江省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實施細則》共分12章、76條,對黨政機關經費管理、國內差旅和因公臨時出國(境)、公務接待、公務用車、會議活動、辦公用房、資源節約、宣傳教育、監督檢查、責任追究等作出全面規范。制訂和施行《實施細則》是我省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落實中央《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和有關規定、推進節約型機關建設的重要舉措,對鞏固和發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從源頭上狠剎奢侈浪費之風具有重要意義。
《實施細則》強調,黨政機關要加強預算編制管理,嚴格執行預算,建立健全財政資金使用績效管理制度,結合實際制定公務活動經費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建立開支標準調整機制,嚴格支出報銷審核。依法完整編制採購預算,嚴格執行政府採購程序,加強採購合同履約管理。建立全省統一的政府採購管理交易信息平臺,推進電子化政府採購。
《實施細則》指出,從嚴控制國內差旅人數和天數,嚴禁無實質內容、無明確公務目的的差旅活動,嚴禁以公務差旅為名變相旅游,嚴禁異地部門間無實質內容的學習交流和考察調研。嚴格根據工作需要編制出境計劃,統籌安排年度因公臨時出國計劃,嚴格控制團組數量和規模,嚴格控制跨地區、跨部門團組。不得安排照顧性、無實質內容的一般性出訪,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訪,不得把出國作為個人待遇、安排輪流出國,嚴禁集中安排赴熱門國家和地區出訪。
《實施細則》強調,要建立健全公務接待集中管理制度、審批控制制度、接待費支出總額控制制度、公務接待清單制度,強化公務接待管理。積極推進公務接待服務社會化改革,推行機關所屬接待、培訓場所企業化管理,推進接待資源共享,降低服務經營成本。
《實施細則》指出,取消一般公務用車,公務人員普通公務出行鼓勵乘坐公共交通或其他社會化提供的車輛。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不得以車改補貼的名義變相發放福利。保留必要的執法執勤、機要通信、應急和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及按規定配備的其他車輛。公務用車實行政府集中採購,應當選用國產汽車,優先選用新能源汽車。
《實施細則》指出,黨政機關應當精簡會議,從嚴控制會議數量、會期和參會人員規模。建立健全培訓審批制度,嚴格控制培訓數量、時間、規模,嚴格執行分類培訓經費開支標準,嚴禁以培訓名義召開會議。
《實施細則》強調,從嚴控制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堅決終止違反規定的擬建辦公用房項目,停建並沒收未按規定程序履行審批手續、擅自開工建設的辦公用房項目。凡是超規模、超標準、超投資概算建設的辦公用房項目,應當根據具體情況限期騰退超標準面積或者全部沒收、拍賣。
《實施細則》強調,嚴格執行節能產品政府強制採購和優先採購制度。鼓勵黨政機關採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實施節能改造。統籌推進黨政機關政務信息系統建設,積極推行無紙化辦公,減少一次性辦公用品消耗。
《實施細則》指出,要發揮各級媒體作用,大力宣傳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把加強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教育作為作風建設的重要內容,列入黨校、行政學院、干部學院的教學內容,融入干部隊伍建設和機關日常管理之中,建立健全常態化工作機制。
《實施細則》要求,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建立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監督檢查機制,積極開展辦公廳(室)督查監督、紀檢監察監督、巡視監督、財政監督、審計監督、人大監督、政協監督、輿論監督、群眾監督。要建立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對違反規定造成浪費的,依紀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