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在新的起點上積極推進新型城鎮化
新型城鎮化的內涵及特征
(一)堅持以人為核心。新型城鎮化要堅持以人為本,促進產業聚集和公共服務提升,通過加強社會管理和服務創新,為城鎮居民提供安居樂業平臺,更好地滿足居民生產生活需要,切實保障全體居民的發展權利,讓所有人享受現代文明,實現全面發展。
(二)加強和提升基礎設施及公共服務。堅持超前規劃,質量優先,加強城鎮道路、電力、給排水、通信網絡、垃圾處理等基礎設施建設。健全完善教育、醫療、衛生、文體、住房以及商貿、餐飲等城鎮公共服務功能,不斷提高城鎮承載能力。
(三)實現產業和城鎮融合。要積極推動城鎮產業發展,優化產業布局,形成工業、現代農業、現代服務業多力支撐的產業體系,並以產業為保障,促進城鎮承載力提升和各類服務配套,推動城鎮與產業共同升級,吸引和轉移人口進入城鎮,實現產業、城鎮、人口有機融合。
(四)促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要積極發展城鎮產業,提高公共服務保障水平,使進城人口能夠實現穩定就業,服務有保障,生活安居樂業。同時,深化戶籍制度改革,不斷提高農業轉移人口素質和能力,促進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常住人口真正融入城鎮,成為真正的城鎮居民。
(五)推進城鄉發展一體化。統籌城鄉各類要素,不斷實現城鄉規劃、產業布局、基礎設施、生態環境、公共服務、社會管理一體化。城鎮建設要與新農村建設相融合,推動農村改造提升,不斷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推進農業現代化,實現城鄉公共服務均等化。
(六)注重生態文明建設和歷史文化傳承。新型城鎮化應樹立生態文明的理念和原則,體現集約、智能、綠色、低碳要求,發展生態經濟和生態產品,加強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城鎮建設,努力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處。注重城鎮歷史和文化特色,承接歷史脈絡,凸顯特色和建設風格。
(七)以城市群為主體形態。以城市群為單元,突出城鎮的相互關系及分工合作,通過產業結構調整,強化中小城市和小城鎮的產業功能與服務功能,把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連接起來,促進城鎮合理布局和各類城市功能互補、協調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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