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浙江高院依法對張輝、張高平強奸再審案公開宣判,撤銷原審判決,宣告張輝、張高平無罪。2004年,他們被法院認定犯強奸罪判處重刑。
因涉嫌一起奸殺幼女事件,李懷亮被羈押近12年,三次審判,三次因“証據不足”被撤銷。資料圖片
周強就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長一個多月時,即邀各界專家學者暢談“如何提升司法公信力”。他直言,最高人民法院正在研究進一步推進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公正司法是人民法院工作永恆的主題、任務和價值追求。
3月15日,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時任湖南省委書記的周強被選舉為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至今,周強履新兩個多月,最高法院內部人士稱,周強上任后在內部會議上曾多次強調在現時法治環境下司法公正的重要性,並要求最高法迅速加強司法公信力建設。專家分析,周強上任兩個多月,最高法在推動司法公信力方面亮點頗多,主要表現在地方冤假錯案的平反、廣納法學界律師界意見、運用全媒體推動司法公開等方面。
平反一批冤假錯案
最高法表態,要像防范洪水猛獸一樣來防范冤假錯案,寧可錯放,也不可錯判
4月25日,沉寂7年后,河南李懷亮案在平頂山中院宣判。被羈押近12年,三次審判,三次因“証據不足”被撤案后,李懷亮終於重獲自由。
5月17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張輝、張高平再審改判無罪作出國家賠償決定,分別支付張輝、張高平國家賠償金110余萬元。
4月、5月兩月間,包括蕭山案、張高平案、李懷亮案等一批帶有冤假錯案性質的案件陸續重審宣判。
在北大法學院教授姜明安看來,在短短的兩月間,如此數量的冤錯案件集中平反為近5年少見,這也被視為是司法系統向外界釋放的一大信號。
5月7日,最高法院常務副院長沈德詠在最高法機關報——《人民法院報》發文,以“要像防范洪水猛獸一樣來防范冤假錯案,寧可錯放,也不可錯判”的強硬措辭,對外傳遞最高法在冤錯案件上的態度。
在這篇近4000字的文章中,沈德詠客觀闡釋了在我國現實情況下,冤假錯案往往是法院奉命行事、放棄原則或者工作馬虎失職的結果。
沈德詠稱,在目前有罪推定思想尚未完全根除、無罪推定思想尚未真正樹立的情況下,冤假錯案發生的概率甚至可以說還比較大。對此,法院人員必須保持清醒的認識,要像防范洪水猛獸一樣來防范冤假錯案,寧可錯放,也不可錯判。
這篇文章專門提及張高平案,認為審判法院在當時是立了功的,至少可以說是功大於過的,否則張高平叔侄人頭早已落地。“面臨來自各方面的干預和壓力,法院對這類案件能夠堅持作出留有余地的判決,已屬不易。”
對於沈德詠的這篇文章,姜明安認為,這篇文章頗有“自我反思”的意味,法院並沒有在冤錯上給自己找借口,而是對“命案必破”政績觀、程序公正性等實際問題做了客觀分析。“從這個層面看,最高法的態度是很誠懇的。”
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馬懷德認為,此次最高法在冤假錯案上的公開表態非常罕見。這與新任院長上任后的司法理念有很大關聯。“每一起冤錯案公、檢、法都會有一定責任,在目前我國‘命案必破’政績觀尚未根除的情況下,法院站出來公開表態是一種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