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黨組近日聽取了院司法巡查工作辦公室關于首輪司法巡查情況及下輪司法巡查工作安排的專題匯報,并決定自本月下旬開始正式啟動對全國各高級人民法院的第二輪司法巡查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周強在聽取巡查工作匯報后指出,司法巡查制度是上屆黨組創建的一項對下監督的重要制度,對于推動被巡查法院的班子建設、隊伍建設,強化上級法院對下級法院的監督指導,發揮了很好作用。要以黨的十八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法治建設的一系列重要論述為指導,認真貫徹王岐山同志在中央巡視工作動員暨培訓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力求在首輪巡查基礎上把新一輪巡查工作抓得更好更實。
周強要求,在新一輪司法巡查中,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尤其要重點加強對被巡查法院領導班子及其領導干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維護黨的政治紀律、執行黨的民主集中制、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規定以及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改進司法作風和工作作風等情況的監督檢查。同時,要對被巡查法院落實上輪巡查整改建議的情況進行檢查,并將司法巡查與地方黨委對同級法院巡視工作緊密銜接,對巡查發現的問題要抓住不放,對巡查發現的違紀線索,要送交紀檢監察部門嚴肅查處,確保司法巡查工作取得實效。
司法巡查是最高人民法院在借鑒黨內巡視成功經驗的基礎上建立的一項內部監督制度。2008年10月至2012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先后派出32個司法巡查組,完成了對全國31個高院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分院的首輪司法巡查任務。在首輪巡查中,各巡查組堅持把“摸清情況、發現問題、督促整改、推動工作”作為主要任務,通過明查暗訪,共發現各類問題242個;通過反饋意見,共向被巡查高院提出整改建議122條。同時,巡查組還通過向地方黨委通報巡查情況等方式,積極尋求地方黨委對法院工作的支持,幫助被巡查高院解決了工作中的143個實際問題,使巡查工作成果較好地轉換為推動工作的實效。
據了解,最高人民法院本輪派出的首批司法巡查組將分赴山西高院和重慶高院開展司法巡查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咨詢委員會委員蘇勇、王維山分別擔任兩個巡查組組長。(記者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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