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4日10:41 來源:法制日報 手機看新聞
新突破:政法基礎建設漸夯實
“租上一間房,制度掛上牆,幾個司法助理員,田間地頭調解忙。”這是20世紀八九十年代江西省崇仁縣大部分鄉鎮司法所的真實寫照。
由於租房辦公存在不固定的狀況,民眾戲稱司法助理員是“移(流)動調解員”。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為解決執法辦案中的硬件問題,制定和完善各類裝備配備標準、規范基礎設施建設經費保障,成為司法改革的重要部分。
據了解,國家發改委會同中央政法等部門編制(修訂)了10項政法基建標準,初步建立了政法基礎設施國家建設標準體系,明確提出了建設內容和項目構成、選址布局和用地、建設規模和面積指標、建筑標準和建筑設備等。
目前,崇仁縣所有鄉鎮司法所都已新建了能滿足業務開展的辦公用房,司法所規范化建設已走在全國前列。
在制定規則的同時,中央又通過保障政法經費,推進基礎設施和業務裝備的建設。
2009年7月23日,中辦、國辦正式下發財政部帶頭起草的《關於加強政法經費保障工作的意見》。財政部也下發了《政法經費分類保障辦法(試行)》,建立了“明確責任、分類負擔、收支脫鉤、全額保障”的政法經費保障體制。
地處寧夏回族自治區中南部的同心縣並不富庶,曾經因資金緊張,一度影響了縣公安民警出門辦案的積極性。“過去為出門辦案千方百計找經費,造成許多不良影響。現在經費充足,出門辦案不用發愁了。”同心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局局長賀佔忠說。
“中央和地方財政加大對政法經費的支持力度,極大改善了基層政法機關經費保障水平和執法辦案條件,提高了政法機關綜合戰斗力,為公正高效廉潔執法提供了強有力的物質保障。”中央司改辦有關負責人說。(記者李恩樹)
數說政法工作
○我國人民陪審員隊伍日益壯大,陪審員人數由最初的4.5萬余人已發展到現在的8.3萬余人。截至2012年6月,10年來人民陪審員共參與全國法院審理案件455萬件。
○從2003年10月至2011年年底,各地人民監督員共監督案件35514件,提出不同意人民檢察院原擬定意見的有1653件,其中908件的人民監督員表決意見被人民檢察院採納,佔54.93%。
○2009年至2011年,司法機關共向25996名刑事被害人發放救助金3.5億余元人民幣,提供法律援助11593件。
○截至2012年5月,全國共有近1400家法院設立了專門的審判管理機構,近1600家檢察院設立了專門的案件管理機構。
○人民法庭審理各類案件年均240余萬件,佔全國法院一審訴訟案件的三分之一。
○截至2011年年底,經審核登記的司法鑒定機構有5014家,司法鑒定人5281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