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萬友
中國社科院法治國情調研室主任田禾日前在接受《法制晚報》記者專訪時認為,我國目前秘書干政問題比較嚴重,具體有以下幾種表現:秘書參與具體政務,代行官員權力;涉及權錢交易,與官員結成利益共同體;借助曾當過官員秘書的便利進軍仕途,占據要位;利用手中海量資源和公權力、話語權為個人謀利,大行腐敗之事。(4月23日《法制晚報》)
秘書干政、亂政“病象”早就成為腐敗一景,確實到了非治不可的地步。問題是,面對錯綜復雜的行政生態環境,究竟該怎么治?
也許有人認為,這個問題很好解決——只要不配秘書,“秘書病”就迎刃而“治”。話雖這樣說,現實中未必做得到。一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無處不在,不是說不配秘書就能做得到的,那些口口聲聲宣稱取消秘書的地方,結果也只不過是“換湯不換藥”;二來一些官員根本離不開秘書這一“拐杖”,一旦失去秘書,似乎就當不了官。你瞧瞧,中央明確規定,只有副省級以上干部才可配備專職秘書,可秘書泛濫卻是官場一景,不配秘書談何容易?又怎治得了“秘書病”?
其實,“秘書病”是一面鏡子,既照出了秘書自身問題,也照出了官員問題。可謂有什么樣的秘書,就有什么樣的官員。透過現象看本質,則是有什么樣的官員,才有什么樣的秘書。具體而言,“秘書病”根在“官員病”。
上梁不正下梁歪。試想,官員一身正派、清正廉潔又堅持原則,時刻謹慎使用手中的權力,會放任秘書狐假虎威嗎?肯定不會!在這樣的官員手下做事,秘書恐怕也不敢肆意妄為。實質上,秘書出問題,往往與“沒人監督”密不可分。
因而,欲治“秘書病”,必先治“官員病”,遏制了“官員病”,“秘書病”自然會不治而愈。事實上,“官員病”是最嚴重的問題,“秘書病”則是其衍生物,要治“秘書病”,先治“官員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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