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君子之交淡如水,小人之交甘若醴。現實生活中,“官”與“商”之間交往不可厚非,但為避免釀成“勾奸搭悲”的悲劇,習近平總書記給“官”與“商”交往提出一個最佳“尺度”,即要“相敬如賓”,而不要“勾肩搭背”,發人深思、引人警醒。
“官”與“商”交往要“前車之鑒,請自三思”。“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頭已百年身”的祖訓家喻戶曉。看看那些因為貪腐倒下的“前輩們”,都是在經濟利益面前,擋不住“糖衣炮彈”的誘惑,最終紛紛“下水”、身敗名裂。重慶被女色擊倒的10多位領導干部除了自身黨性不強的原因之外,被不法商人的“銀彈”和“人彈”綁架式進攻而不幸“中招”,多年的努力付出一夜之間蕩然無存。“官”在與“商”的交往過程中,要吸取“前車之鑒”,仔細掂量,算好“政治賬”和“經濟賬”,不給“見縫插針”的“商” 鉆空子,不給“意圖不軌”的“商” 留機會。否則,到頭來只能是“竹籃子打水一場空”或者“舟覆身亡”的悲劇。
“官”與“商”交往要“擇其善者而交之”。宋代歐陽修曾言:君子與君子以同道為朋,小人與小人以同利為朋。因為“小人所好者,祿利也;所貪者,財貨也”,居心叵測的“商”喜歡與“官”交友,無非是利用其權力為自己斂財牟利。無商不奸,這句話能流傳至今一定有它存在的道理。“商”與“利”密不可分,無“利”不起早,是“商”的生動寫照。因此,“官”在與“商”打交道必須“擦亮雙眼”,擇“善商”,交“益商”、“摯商”、“諍商”;不貪份外之財,不做非分之想,莫交“損商”、“佞商”、“酒肉商”。否則,往往就在推杯換盞之間,黨風政風已被喝壞;胡吃海喝之時,奢侈腐敗由此滋生,最終在“亂花叢”中迷了眼,被幾句溢美之詞弄得“飄飄欲仙”而自甘墮落,走向腐敗。
“官”與“商”交往要“敬如賓”。鳥隨鸞鳳飛騰遠,人伴賢良品質高。“官”要對于那些為達目的不擇手段的“商”拒之千里之外,不“沆瀣一氣”,不“狼狽為奸”,不“勾搭成奸”,不“打自己的小算盤”,堅守黨紀國法的底線,提高自己抵御“糖衣炮彈”的能力。相敬如賓,即是對現行社會中部分“官商勾結”的警示勸誡,更是對為“官”為“商”之道的有效鞭策,讓其在其位、謀其職、守其規,不逾紅線,摒除腐敗貪污受賄的邪惡觀念,時刻敬畏人民,敬畏法律,才能不會墜入“悲劇”的深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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