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縣國土局干鷊豆衱因倒賣土地被判刑,在刑期內竟烿了城市土地監大副大長。渧局干鶶\新也犯玩忽職守罪,卻一路飆升成副局長。(5月6日大河網)
令人深思的是,面對“罪犯烿官”,“同鞍者”竟然“體失明”。正如王安武、呂國撝、仝霄峞孛o犯烿官”事件中“圈子中人”視如無睹一樣,局長|家鶾鵅孚豆衱事件”也來個一問三不知。
“圈子中人”本是有條件知痋BR渧知眹ぁ顗漱H,之所以U聾作啞,烿然是“明哲保身”。官場潛規則告訴他們,不可思議的晉升必有不可思議的力量給力。人家既然能咸魚身上演驚天大逆,背景之深、后台之硬可想而知,保不准就是決定自己前途的人一手操辦的,何必去做得罪別人又害自己的事?舉N信沒到Z黯案頭先到被舉N者手頭的“前車之鑒”,也足以讓人裹足不前。
只是,這樣的“明哲保身”之下,黨性失守,甚至做人底線也失守。“罪犯烿官”,更使公眾對干騿B對政府的信心遭到瞬間打澢。
“楊志事件”經媒體曝光后,固始縣委責成縣國土局對楊志進行了免職處理,並對主辦楊志案件的法官進行責任追究。但正如讀者問到的:“是誰讓一個罪犯走上執法崗位的,相懌鰝戇妧瑋d任在哪裡?”這個“誰”,才是真正的“楊志事件”的“元凶”。如此“打蒼”放過“老虎”,是“圈子中人”再一次“體失明”,無疑是在公眾受傷的信心上再上一刀。
“罪犯烿官”,影響極壞。要瞌決斬斷把罪犯杰上“鞍”的“如來神掌”,更要健全選人用人中的民主中制。隻有把權力懌進制度的穭l,防止“一言”,防止“權大於法”,才能防止“罪犯烿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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