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展好干部下基層工作,“不擾民,不添亂,接地氣,收實效”,需要熱情、忠誠和自信,更需要管理智慧,這需要從四方面著手:一是計劃周密﹔二是組織合理﹔三是領導有方﹔四是控制得力。
轟轟烈烈下基層容易背離中央初衷
如果領導一講話,上級機關文件一下發,下級組織不管三七二十一,不分青紅皂白,立刻開展轟轟烈烈的“下基層”活動,沒過多久,“萬名公務員下基層”、“百萬干部下基層”等報道就會出現在媒體上、寫在報告裡。而事實上,中央的要求高瞻遠矚、高屋建瓴,需要逐級細化為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和行動方案。
要做到“計劃周密”,有必要逐一回答六個問題:誰需要下基層?下基層干什麼?什麼時間下基層?下到基層待多久?下基層期間的待遇如何安排?下基層后的收獲如何考察和評價?在明確所有問題答案的基礎上,制訂出詳細計劃,具體到個人和事項,排出時間進度表,提出績效評估指標,說明監督檢查辦法,明確事前事后的待遇安排等。
下基層的主體不同,所擔負的責任、到達的目的地、到基層后的深入程度和工作周期自然各異。中央領導視察基層,有政治性、示范性和導向性作用,目的地的選擇是多方力量博弈的均衡解。省(部)級領導班子成員,要深入主管工作的一線了解情況,應該到最困難、最復雜的地方去,時間不會太長。直接針對基層情況制定政策和部署工作的負責人,需要經常性地到基層了解情況,獲得盡可能全面的信息。組織部門為了培養和鍛煉年輕干部,可以把他們派遣到艱苦的地方去,和人民群眾“同吃、同住、同勞動”,停留較長一段時間。
組織合理方能為民而不擾民
“組織合理”,意味著在派遣干部下基層工作中,按照既定計劃,把各項物質和非物質的要素,組合為一個結構、布局、模式、機制都具有合理性、可行性和科學性的工作系統,實現工作的整體性、協調性和有效性的有機統一。實踐中,首先要把干部下基層工作納入一級組織重要工作的范疇,讓相關部門和人員認識到,下基層不是可輕可重、可有可無的工作,不是為了響應領導講話或應付上級部門檢查的“應景之作”,而是有事前周密計劃和實施部署的重要任務。其次要設計合理的組織派遣結構,即對被派遣人員、地點、方式、周期和待遇等,要按照一定的比例和構成作出安排。再次要把系統化的下基層工作部署用有較大強度的制度框架規范起來。最后,按照在既定結構下形成的機制,系統推進機關干部下基層工作有序進行下去。
在一些地方,由於管理學意義上的“組織”環節沒有安排好,造成了不少困擾。如某兵團開展“萬名機關干部下基層”活動,不到半年就有5000多人下到“兵團職工家裡”。如此多人到家裡,一撥接一撥,溫暖沒有送來多少,倒是添了不少麻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