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條件赦免”也是推進官員財產公開的策略,比如說,改革開放初期,小崗村包產到戶,如果征求全黨的意見,估計99%都是反對者。如果不明白這個基本的道理,就沒有辦法搞政治改革。隻要明白這個簡單的道理,劃出特區來搞就行了,可以多種試點方式同時推進,關鍵看實踐、看效果。改革開放証明最多的一句話,那就是——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
如何捉到魚網不破?筆者想強調以下六個觀點:
一,隻有保持強大壓力,才可能退贓﹔隻有全部退清贓款,才可能赦免﹔隻有這種有條件赦免,才能解決腐敗的巨大存量和呆賬﹔隻有解決了三十多年巨大的腐敗存量和呆賬,才能實行零容忍﹔隻有實行零容忍,才能實現“三淸”: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二,凡要干成一件事,既要講法律政策,也要講遠見策略。不講法律政策,沒有底線﹔不講策略,不能成功。憲法規定有特赦,特赦因此合法﹔正視呆賬講策略,策略有利成功。
三,不反腐敗要亡黨亡國,腐敗反不好也要亡黨亡國。前者已成常識,故絕大多數人知道﹔后者不易理解,故隻有少數人最先明白。少數查處腐敗案件的一線指戰員,最先在實踐中施行有條件赦免﹔少數專門研究反腐敗的專家學者,最早在研究中探討論証有條件赦免。
四,處理腐敗呆賬,考驗執政能力。明知呆賬很大卻不敢正視,叫無膽﹔承認呆賬很大卻不願赦免,叫無識﹔不給足壓力就想赦免,叫無力﹔不會設置條件的赦免,叫無知。
五,能否實現零容忍,與其說取決於領導者權力反腐的決心,不如說取決於制度反腐的頂層設計與權力結構改革的切實推進。在腐敗呆賬巨大面前,絕不赦免,隻能是紙上談兵。
六,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處理腐敗也是如此。因此,可通過幾個設立政改特區,既可搞有條件赦免,也可搞絕不赦免,還可搞無條件赦免,誰成功就拷貝誰。像當年小崗村的包產到戶和設立經改特區那樣。
其實,由於政治體制改革的滯后,我們已經錯過了有條件赦免貪官的最佳時期。如果,一定要等到多數人贊成才搞有條件赦免﹔如果,一有爭論又馬上縮了回去。那麼,有條件赦免到最后將隻能是無條件赦免。甚至隻能通過群眾運動或革命戰爭來解決這些相當大的腐敗呆賬和存量。局面如何將可想而知。
最后,用愛國主義詩人杜甫的《前出塞》詩作為結語吧!“挽弓當挽強,用箭當用長。射人先射馬,擒賊先擒王。殺人亦有限,列國自有疆。茍能制侵陵,豈在多殺傷?”
(作者為中國紀檢監察學院副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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