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顯央企優勢
“相比較其他企業,央企在應急救援方面具有不可比擬的優勢。”許保利表示。
首先,組織動員能力強。“當發生地震的消息傳來,正在聽取各廳局季度工作匯報的國資委黨委緊急召開會議,立即研究部署了中央企業抗震救災工作。”國資委上述人士告訴本刊記者,在隨后下發的緊急通知中,國資委針對不同企業明確了各自的任務和責任——電網、電信、石油企業要千方百計搶修受損設備和線路,調用應急設施和裝備,使受災地區盡快恢復供電、供油和通信;地處災區及附近的中央企業要立即行動,按要求調運工程設備;有關建筑施工企業要組織搶險隊伍參與抗震救災;航空運輸和物流企業要全力保障救災急需物資的運輸;有關中央企業要認真做好救災急需的藥品、食品、帳篷、衣被等物資的生產調度,全力保障災區需要,為搶險救災提供必要保障。
本刊記者了解到,對于國資委的安排,各央企積極主動,而且為了更好了解災區的真實狀況,提高抗震救災的科學性和有效性,眾多央企領導親臨一線靠前指揮。例如,中航工業董事長林左鳴在地震發生當天就趕赴川西機器受災現場部署抗震救災工作;為了更快地恢復通信,中國聯通集團公司副總經理張鈞安在震后親自帶隊前往災區指揮抗震救災通信保障工作……
其次,應急行動能力強。“央企大多處于關系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企業規模大、綜合實力強,對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重要而特殊的社會影響力。”鐘宏武告訴本刊記者,正是基于所處的重要地位和肩負的特殊使命,央企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要遠高于其他企業,“不僅體現在具有完善的應急救援預案,更體現在有強大的應急保障能力。”
本刊記者從中石化集團公司了解到,地震發生后,中石化在開辟了救災車輛綠色通道、確保通往災區途中所有加油站24小時順暢運行的同時,迅速派出多支搶險救援隊爭分奪秒奔赴地震災區,參與搶險救援。
需要強調的是,分別被派往雅安蘆山縣和寶興縣的兩支中石化救援隊,都有獨特的專業優勢,設備精良、作風過硬,既有生命探測儀等先進裝備,又有大型工程設備,能在復雜環境下實施救援工作,并快速有效提高應急救援能力。
其中,普光應急救援隊分乘搶險救援車、消防水罐車、通訊指揮車、運兵車、指揮車等5臺車輛,攜帶2臺雷達生命探測儀、120余套搶險救援器材、30余種急救藥品、8噸飲用水,該救援隊曾在汶川地震發生后的前5天時間搜救出73人、救助傷員100余人。
“必須承認,中國企業,尤其是央企在災難中表現的進步顯而易見。”鐘宏武認為,此次雅安地震,企業在履行社會責任中表現得更加成熟和從容。除了捐款之外,還注重通過發揮自身的專業和技術優勢來進行災難救助,取得了更好的效果。
重視社會責任一以貫之
在許保利看來,央企積極參與各類救災行動,履行社會責任,是有光榮傳統的。
比如,在5年前的汶川大地震中,中國石油就曾打破常規突破區域界限,集全公司之力,從四面八方緊急增調成品油入川,保證救災用油。中國石化則加班加點,在最短的時間內恢復了災區的天然氣供應。在2010年的青海玉樹地震中,盡管中國石油、中國石化自身損失巨大,但它們還是克服重重困難,開辟了100多條加油綠色通道方便外來救災車輛及時補給燃料,并建立了24小時保障制度,確保了救災一線可以隨時調派、運輸救災和后勤保障物資。
作為中國社科院《企業社會責任藍皮書》的主要撰寫人,鐘宏武對中國各類企業在履行社會責任方面的情況曾作過深入的調查。“從歷年的情況來看,國有企業的社會責任指數均遙遙領先于民營企業和外資企業。其中中央企業近年來在履行社會責任方面指數年度增幅最大。”
“央企重視社會責任,在某種意義上來說,是由其性質和使命所決定的。”國資委人士談到,和所有企業一樣,央企也是為股東利益服務,但所不同的是,央企的股東是國家和全民。因此,理論上來說,央企沒有自己的利益,只有國家和全民的利益。只要是為國家和全民的利益服務,無論會否產生經濟效益,都是央企的分內之事。
正是基于這樣的考慮,在成立之初,國資委就高度重視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工作,并要求中央企業發揮表率作用。2008年國資委出臺了《關于中央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指導意見》;2011年,國資委發布了《中央企業“十二五”和諧發展戰略實施綱要》。
這些措施,有效地推動了中央企業更好地履行社會責任。2012年5月,國資委又成立了中央企業社會責任指導委員會,進一步加強了對央企履行社會責任的工作指導、戰略決策和制度完善。不僅如此,國資委還將社會責任管理列入中央企業管理提升活動的重點專項,推動中央企業建立完善履行社會責任的長效機制。(記者 尚前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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