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期 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
國家主席由誰來擔任,一直也是非常重大的問題。在“1982年憲法”修改中,也有人不主張設國家主席,理由是,如果設立只有鄧小平擔任主席,但小平同志又多次在公開場合表示不會擔任國家主席,所以只好不設國家主席。
就在難以選擇之時,鄧小平說,“除了我,別人也可以擔任”。
1981年5月15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授予宋慶齡中華人民共和國名譽主席榮譽稱號。
1982年12月,新中國第四部憲法,也就是現行憲法通過。在1983年6月舉行的全國人大會議上,李先念被選舉為國家主席。他成為恢復設置這一機構以來,第一位國家主席。此時,他在黨內任職中央政治局常委,主持中央外事工作領導小組工作。烏蘭夫,被選舉擔任國家副主席。
5年之后,楊尚昆當選國家主席,王震任副主席,李先念轉任全國政協主席,此時,楊尚昆的黨內職務是中央政治局委員和中央軍委常務副主席兼秘書長。
這個時期,出訪、接待外賓等外事活動是國家主席的重要工作內容。李先念、楊尚昆也會到工廠、農村視察。
1993年,中共中央總書記、中央軍委主席江澤民當選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2003年,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當選國家主席,次年,他任職中央軍委主席。
憲法規定,國家主席任期五年,且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
在江澤民第一任期內,副主席為榮毅仁,第二任期內,副主席為胡錦濤。在胡錦濤第一任期內,副主席為曾慶紅,第二任期內,副主席是習近平。2008年3月15日,習近平當選國家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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