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2月01日07:49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五、改革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有效保障農民財產權利
建立歸屬清晰、權能完整、流轉順暢、保護嚴格的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是激發農業農村發展活力的內在要求。必須健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制度,依法保障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
1.全面開展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健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制度,強化對農村耕地、林地等各類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物權保護。用5年時間基本完成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妥善解決農戶承包地塊面積不準、四至不清等問題。加快包括農村宅基地在內的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和建設用地使用權地籍調查,盡快完成確權登記頒證工作。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經費納入地方財政預算,中央財政予以補助。各級黨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視,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確保按時完成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提高林權證發證率和到戶率。推進國有林場改革試點,探索國有林區改革。加快推進牧區草原承包工作,啟動牧區草原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試點。
2.加快推進征地制度改革。依法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要提高農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確保被征地農民生活水平有提高、長遠生計有保障。加快修訂土地管理法,盡快出臺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征收補償條例。完善征地補償辦法,合理確定補償標準,嚴格征地程序,約束征地行為,補償資金不落實的不得批準和實施征地。改革和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加強管理,依法保障農戶宅基地使用權。依法推進農村土地綜合整治,嚴格規范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和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流轉。農村集體非經營性建設用地不得進入市場。
3.加強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因地制宜探索集體經濟多種有效實現形式,不斷壯大集體經濟實力。以清產核資、資產量化、股權管理為主要內容,加快推進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的制度化、規范化、信息化。健全農村集體財務預決算、收入管理、開支審批、資產臺賬和資源登記等制度,嚴格農村集體資產承包、租賃、處置和資源開發利用的民主程序,支持建設農村集體“三資”信息化監管平臺。鼓勵具備條件的地方推進農村集體產權股份合作制改革。探索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界定的具體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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