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05日08:48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高價購卡有目的,洗錢、逃稅、詐騙、行賄
在銀行辦理一張借記卡僅需10元工本費甚至免費,而購買一張卡則要數百元。為何還有人愿出高價購買?這些銀行卡有什么用?
“網上買賣的銀行卡為洗錢、詐騙、行賄受賄等犯罪活動開了方便之門。”西南政法大學經濟法學教師陳鵬飛表示,“由于開戶人與使用人并非同一人,就算使用人用銀行卡做了違法的事情,警方也很難通過開戶信息找到使用人。”
陳鵬飛說,假設一個人收受賄賂,若他把錢存在自己的賬戶上,檢察院可能找上門,但如果存在用他人姓名開辦的卡上,行賄和受賄雙方均可實現“匿名”。此道理同樣適用于洗錢和詐騙。
偷稅漏稅是購買銀行卡的又一用途。
在暗訪中,多名卡販子告訴記者,每個月都有很多中小企業主購買銀行卡,這些人想通過多開賬戶的方式,將原本一個賬戶的錢分到幾個賬戶,以達到偷稅漏稅的目的。
此外,網店店主也是購買銀行卡的一大主力軍。一名卡販子說:“新開一家網店往往需要開多個賬戶來炒作信用,因此很多店主都會在開店初期購買大量的銀行卡。”
辦卡信息可來自丟失證件,閑置銀行卡莫出售
一些專家表示,銀行卡非法買賣不但會滋長灰色暴利,也為一些經濟犯罪、職務犯罪打開了方便之門。要想剪斷銀行卡非法買賣利益鏈,需公安機關、銀行、用戶合力。
卡販子說,他們主要通過三種方式獲得銀行卡:從持卡人手中收購其閑置不用的銀行卡;購買遺失或被盜的個人信息及身份證件,然后去辦理銀行卡倒賣;通過在銀行的“內部關系”,滿足客戶“指定開戶人”等特殊要求。
陳鵬飛建議,公安機關可根據網站上留下的聯系方式順藤摸瓜,切斷銷售渠道。
西南政法大學王安白教授表示,銀行方面需加強管理,肅清內部“蛀蟲”,還要完善銀行卡辦理的審核,不給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機。
“用戶也要做好自我保護,不要貪圖小便宜出售自己閑置的銀行卡,一旦被用作犯罪活動,會給自己帶來巨大的法律風險。”王安白說。
(據新華社12月4日電 記者趙宇飛、韓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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