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28日20:08 來源:新華社
第六章 黨的干部
第三十五條 黨的干部是黨的事業(yè)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要做到忠誠干淨擔當。黨按照德才兼?zhèn)洹⒁缘聻橄鹊脑瓌t選拔干部,堅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賢,堅持事業(yè)為上、公道正派,反對任人唯親,努力實現干部隊伍的革命化、年輕化、知識化、專業(yè)化。
黨重視教育、培訓、選拔、考核和監(jiān)督干部,特別是培養(yǎng)、選拔優(yōu)秀年輕干部。積極推進干部制度改革。
黨重視培養(yǎng)、選拔女干部和少數民族干部。
第三十六條 黨的各級領導干部必須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於擔當、清正廉潔,模范地履行本章程第三條所規(guī)定的黨員的各項義務,並且必須具備以下的基本條件:
(一)具有履行職責所需要的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fā)展觀的水平,帶頭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努力用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方法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堅持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經得起各種風浪的考驗。
(二)具有共產主義遠大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堅定信念,堅決執(zhí)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立志改革開放,獻身現代化事業(yè),在社會主義建設中艱苦創(chuàng)業(yè),樹立正確政績觀,做出經得起實踐、人民、歷史檢驗的實績。
(三)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開拓創(chuàng)新,認真調查研究,能夠把黨的方針、政策同本地區(qū)、本部門的實際相結合,卓有成效地開展工作,講實話,辦實事,求實效。
(四)有強烈的革命事業(yè)心和政治責任感,有實踐經驗,有勝任領導工作的組織能力、文化水平和專業(yè)知識。
(五)正確行使人民賦予的權力,堅持原則,依法辦事,清正廉潔,勤政為民,以身作則,艱苦樸素,密切聯系群眾,堅持黨的群眾路線,自覺地接受黨和群眾的批評和監(jiān)督,加強道德修養(yǎng),講黨性、重品行、作表率,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勵,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反對任何濫用職權、謀求私利的行為。
(六)堅持和維護黨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風,有全局觀念,善於團結同志,包括團結同自己有不同意見的同志一道工作。
第三十七條 黨員干部要善於同黨外干部合作共事,尊重他們,虛心學習他們的長處。
黨的各級組織要善於發(fā)現和推薦有真才實學的黨外干部擔任領導工作,保証他們有職有權,充分發(fā)揮他們的作用。
第三十八條 黨的各級領導干部,無論是由民主選舉產生的,或是由領導機關任命的,他們的職務都不是終身的,都可以變動或解除。
年齡和健康狀況不適宜於繼續(xù)擔任工作的干部,應當按照國家的規(guī)定退、離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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