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應召
老板提拔的前夜,我選擇了離開
當時,出來打工的大多是學歷不高、甚至是不識多少字的基層打工者,像我這樣有中專文化的,在廠裡多少算是個高級知識份子了,因此,不少人都說老板讓我當搬運工是對我的鍛煉,早晚會提拔我的,到時我就可以脫離苦海了。
果然,過了沒有多久,我就被提拔到了一個技術部門當學徒,在那裡,我努力工作,很快掌握了一些相關的技術。然而,我卻發現,這裡不光教人學技術,也教人學“管理”,所教的管理辦法無外乎是如何從員工的日常行為中找到錯處罰款,包括上班時轉動一下頭顱、舒展一下筋骨,都能被當作“東張西望、交頭接耳”被罰款三十元﹔甚至員工上廁所超過規定的五分鐘就可以扣掉一天的工資……
捫心自問,我覺得就算是給我一個班組長的職位,我也做不到這些——如果狠著心這樣處罰、剝削員工,當作自己往上爬的階梯,我會一輩子不得安心的。因此,思來想去,我覺得還是得離開。
於是,我就以家裡有事為由,向老板遞交了辭職書。老板雖然答應了我辭職的申請,但是,卻不結算工資,理由是等下個月發工資時才能一起發放。我說我要回家,哪能等到下個月呢?老板卻不理會這些,只是說這是廠裡的規定,你要走就隻能這樣。
相比較那些因為離職被打得頭破血流的工友們,我能得到這樣平和的離職待遇,已經不能不說是老板破例對待了,所以,我也不好再堅持,隻好留下那個月的工資不要,離開了這間血汗工廠。
漂泊的過程中,我愛上了寫作
從那間工廠離職后,我又先后進入其他一些工廠當過保安員、倉管員之類的工作,但是,遇到的無一例外都是類似的黑心老板。當時不鬧“民工荒”,鬧的是“工作荒”,往往一個職位會引來幾十上百甚至幾百人爭搶,因此,老板們根本不擔心招不到人。反而是找工作的務工人員,為了一份並不怎樣的工作,不得不托關系、找門路,甚至請客送禮,才能得到工作的機會。
苦悶之余,我喜歡上了讀書看報,並從中找到了人生目標——利用業余時間撰寫一些文章,發表自己對企業管理不足之處的看法,成了我最大的樂趣,也成了我在廣東那片土地上萌芽的一個樸素的人生夢想。
后來,我憑著發表的文章進入了一間文化公司,編輯一份內部報紙。原以為在這樣的文化單位裡,應該相對有些人情味,不會那麼刻薄,然而,想不到這裡克扣員工的方法比起那些工廠有過之而無不及——老板專門雇請了一個出版社的退休老校對員,整天翻著《辭海》找我們版面上的錯,隻要是《辭海》裡沒有的詞語,就一律當成錯別字,一個字罰二十元。
當時恰逢剛剛進入網絡時代,許多新詞匯層出不窮,像“泡吧”、“打的”之類的新詞匯,老版《辭海》都沒有收錄,因此,全部當作錯別字罰款,老板還冠冕堂皇地說:“隻有罰過款,你們才記得清,這樣可以幫你們提高水平!”並建議我們把打的改成“乘坐出租車”、把泡吧改成“去網吧裡上網”,說這樣就找不到你們的錯了嘛!
然而,新詞匯並不是隻有這幾個,而是日新月異大量增加的,再加上有些確實是用詞不當的,所以,我們幾乎每期報紙出來都會被罰上幾百元,一千多元的工資扣除掉罰款,有時連糊口都不夠。
這種情況下,我不得不在下班后多寫文章發表,希望掙些稿費補貼一下生活,然而,老板卻不樂意了,說我不為自己工作的報紙寫文章,卻為外面的報紙雜志寫,這是“吃裡扒外”。當我把文章拿到自己的報紙上發表時,老板又一方面說我既然是編輯,自然不能再當作者,不然整份報紙上都是你的名字,豈不顯得咱們的報紙沒人關注嗎?所以要我用筆名發表,至於稿費嘛,他則以這是工作內容為由,拒絕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