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予
2016年12月23日16:42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近日,北京市2016版政府部門權力清單公布,47個部門公布了行政許可、行政強制、行政裁決、行政獎勵、行政檢查等近10類政府權力共計4600多項。這一“張”權力清單,將通過“曬”出各政府部門的“權力家底”,以保障各部門做到“法無授權不可為”,并接受群眾的監督。(北京青年報12月21日)
按圖索驥,按照中央的權力分類梳理,對本市47個部門的行政許可、行政強制、行政裁決、行政獎勵、行政檢查等近10類政府權力共計4600多項進行公布。旨在通過這一“張”權力清單,“曬”出各政府部門的“權力家底”,以保障各部門做到“法無授權不可為”,并接受群眾的監督。筆者以為,“曬”權力清單無疑是邁開陽光行政第一步,值得一贊。至少它能讓人民群眾了解行政權力運行流程圖,解決了群眾辦事難、臉難看的尷尬局面,也清楚涉及自己需要辦理的和需要清楚、明白與自己相關的行政權力,更能“對單”監督政府部門權力運行的范圍?芍^是一舉多得。
心與心的交流,才能讓彼此之間沒有隔閡。權力“晾曬”,讓行政權力事項及權力依據、自由裁量權等事項要素向社會公開透明,體現了政務的公開,也是向群眾打開了通往心靈交流的窗口。毋庸諱言,多年以來,一些行政部門到底有些什么權力,應該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怎么干才可以,總讓人略感權力深深深幾許,諱莫如深、高深莫測。更不用說看一看政府都有哪些權力?哪些事政府是“管著我的”,判斷“你來管我”,你有這個權力嗎?等。當然,更不排除亂作為、手太長、閑不住、管大量不該管的事,或是自恃手中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權”而進行吃、拿、卡、要等等如是。究其一點,權力清單不明。
何謂權力清單?具體的說,權力清單主要包含兩層意思:一是明確權力邊界。即政府該管什么,不該管什么,哪些該審批,哪些不該審批,到底有哪些程序和流程等,都用制度形式定格下來,讓政府“法無授權不可為”;二是實行政務公開。即權力清單不是內部掌握,而要求“曬”出來,置于公眾和社會的監督視野之下。但話又說回來,其實,“曬”權力清單、梳理可為、不能為還遠遠不夠,關鍵是如何按照權力清單去運行,保證運行過程中不摻水分、不打折扣,通過這一清單行使監督權,有意見可以反饋。這就需要對權力清單不止是簡單的一“曬”,要的是真正、實在有“干貨”。
問政于民,方知得失;問需于民,方知冷暖。毋庸置疑,“曬”權力清單,能讓百姓了解法律法規規定公職人員應如何行使權力以及實際上如何行使權力,有利于維護人民的民主權利,使群眾能夠有效地監督公職人員行為。同時,實行權力清單制度,能使政府體系上下層級、各級政府之間事權劃分涇渭分明,讓政府掌握的公共資源和公共權力呈現在陽光下。但陽光才是最好的防腐劑。既然“清單”已經公布,就得加強監督、頂真逗硬;就得在實踐中不斷創新,不斷完善,規避早前權力清單中藏著掖著,或是“暗區”甚至“盲區”;就得認真履行職責,依法實施,對心存“打擦邊球”或是落實不力者予以嚴懲。
善始,是勇氣與魄力;善終,則是誠信!皶瘛睓嗔η鍐芜~開陽光行政第一步,是進步、是勇氣,但更需要的是將“曬”和“實”進行到底。非嚴不足以正風肅紀,非實不足以取信于民,只有善始善終,才能讓“曬”出的權力清單真正以實效取信于民、惠及于民,更上一層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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