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明
2016年10月27日08:32 來源:長江日報
日前到基層調研采訪,聽聞有基層紀檢干部在約談出現苗頭性問題的干部時,開場白便“直抒胸臆”:“兄弟,對不住了,讓我找你談話是領導的意思”。還有的則說:“約談你,是上級紀委的安排,請多理解。”(10月25日《人民日報》)
約談是踐行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舉措,是踐行執紀監督第一種形態的重要手段。對干部進行約談,既是執紀執法的一項重要工作,也是紀檢干部必須完成的一項工作任務。約談開場便以“領導”為托詞、用上級當借口,向約談對象“喊言語”“拉關系”,將自己置身事外,實乃“好人思想”作祟,缺乏擔當的體現,不僅減弱了紀檢干部黜邪崇正的氣場,更是削減了紀檢工作嚴肅緊張的氣氛。
現實中,以“領導”為托詞、用上級當借口的“老好人”“和事佬”還有不少。一些干部在開展約談時,避重就輕,輕描淡寫,僅僅談一些宏觀空洞、籠統模糊的問題,提要求也是千人一面、指向不明。更有甚者,把約談當成拉近關系的“美差”,趁機交朋友、拓圈子,約談儼然成了交際應酬的會談。
嚴是愛,寬是害。對那些出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黨員干部及時咬耳扯袖,看似有傷和氣、有損感情,但確能幫助其拂去思想塵埃、掃除不良習氣、糾正錯誤言行,讓處于違紀邊緣的干部懸崖勒馬、迷途知返,起到“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效果。倘若在約談時虛與委蛇、敷衍了事,表面上是在幫助約談對象,實則為養癰遺患,不僅不能讓約談對象及時發現問題,反而讓其看不清楚形勢,有可能越陷越深,滑向犯罪的深淵。
“疾在腠理,不治將恐深。”當好治病救人的“良醫”,要摒棄“怕得罪人”心態,克服“老好人”思想,立足“早”盯住“小”,注重不足掛齒的“小事”、不以為然的“小節”、不入法眼的“小題”,經常性地為病人開出預防提醒、詢問警示、糾錯誡勉和問責處分“處方”,讓病人對癥下藥,清除“病灶”,拿到“健康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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