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河
2016年10月14日09:19 來源:解放日報
一個“通報”,激起輿論沸反盈天,成了這幾天報網之上一大熱點,這是始作俑者始料不及的——北方某縣宣布,教師節前一天該縣一中高二年級24名老師聚餐飲酒,給本縣抹了黑,責令這些教師或公開檢討,或被集體約談,并在全縣范圍內通報。
就是這個通報,引出了眾多網民紛紛質疑——這是公款吃喝嗎?不是,如通報所言,采取的是AA制;這是鋪張浪費嗎?也不是,24人共花了1390元,每人50元多一點,如此而已;那么這是在工作時間飲酒嗎?更不是,也為通報所查實,是“在學校放假后”,這一天,該校高二年級恰恰放假一天呢!所以有識之士曰,糾風是對的,但不是要禁絕正常的人情往來,更不能取消公民的基本權利啊!
其實這種頗有爭議的“通報”,包括這個“聚餐問題”,并非只此一例。還記得一年半之前,深圳那起著名的“娃娃魚事件”么?一群警官也是聚餐,一起吃了一頓娃娃魚,結果14名官員停職,還“嚴禁”以各種形式聚餐!那么這些警察,是公款吃喝嗎?不是,是自己出的錢;是食用“野生動物”嗎?也不是,娃娃魚是家養的。至于從此“嚴禁聚餐”,就是警察再也不能一起吃飯,哪怕你是私人聚餐,還是自掏腰包,似乎連基層警員在戶外同吃盒飯,都做“不得”啦——這個“嚴肅處理”,本來是因為網上起始洶涌澎湃,為了“平息輿情”而連夜作出的。誰料“決定”一出,網上又一個翻轉,從一片“嚴打”聲變為“莫名驚詫”,對“嚴處”不解,為警察鳴不平的調侃更加洶涌起來。
類似令人不解或頗感不平的事兒,也不止一個“聚餐問題”。比如說,某地小吏,因為血糖不正常,常有服降壓藥后出現的低血糖,所以在辦公桌上放了一包零食以備不適,這當然不雅,但有必要來一個全系統“通報”嗎?又比如說,某地物價工作人員,與水果小販聊價格,吃了他一個蘋果,這當然也不好,忘記了“錦州那個地方出蘋果,但戰士們一個也不吃”的光榮傳統,可是值得廣為“通報”,幾乎要“一擼到底”嗎?再比如說,某醫院護士中午吃飯,吃不下了,丟了半個饅頭、一個蛋黃,這自然也不那么“艱苦奮斗”,但為什么要提到“四風”中的奢靡之風的高度,給予廣泛通報與處分呢?至于一個基層干部,白加黑干累了,開會閉了一陣眼睛,似乎就更不必大會點名,“全縣通報”了吧?
關于這類的“通報”,網友之間,什么話都有,說是“湊數搪塞”,曰作“打小放大”。當然還有更為“誅心之論”,說是有意“挖坑”,故意“抹黑”反腐糾風,甚至“惡心群眾,惡心中央”。依我的看法,這種“蓄意”的“圖謀”,倒是有些網友的一種想象臆斷罷了。之所以會出現這類“通報”,還是反映了某些同志的思想方法片面絕對,凡事好走極端,做事好“過頭”,忘記了“過猶不及”的哲理古訓,結果既違背了糾風的初心,又離開了黨紀國法,還脫離了大多數群眾呢!
“過猶不及”。有兩種“不及”,一是我們現在的反腐糾風還在路上,斗爭還未有窮期,沒有完全達到中央設定的目標,因此“同志尚需努力”,這是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 還有一種“不及”,那便是要防止一個傾向掩蓋著另一個傾向,防止個別地方少數同志中的“過”的苗頭,保證反腐糾風自始至終得到大多數黨員和群眾的持續擁護。
“政策和策略是黨的生命”,“過”也是一種“不及”,也會干擾方向轉移重點,離目標反而越來越遠。對此,我們不要忘記,也不能過于輕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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