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予
2016年08月24日15:34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近日,隴南市武都區扶貧辦原主任董社有因嚴重違紀被“雙開”的消息在當地引起熱議……今年前7個月,全省共追究“兩個責任”落實不力問題129件,問責227人,其中給予黨紀處分63人、政紀處分32人、組織處理120人。(西部商報 8月23日)
為官一任,守土有責。而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委負主體責任,紀委負監督責任,它是十八屆三中全會作出的一項重要部署。這既是組織的重托,更是政治責任。作為“兩個責任”的踐行者,沒有任何理由可以推卸,也沒有任何人可以替代。誠然,要落實好“兩個責任”,首先需知責明責。唯有知責、盡責、負責,才能把責任層層傳導,才能抓住關鍵,起到四兩撥千斤的作用,從而倒逼各自種好“責任田”。
落實“兩個責任”的核心是自覺擔當。毋庸諱言,當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形勢依然嚴峻復雜,黨員干部違反黨紀國法的現象仍時有發生。究其原因,個別地方和黨委、紀委負責人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認識不清、落實不力。不乏存在被動應付,開展工作明顯滯后于上級要求;或是對錯誤思想和不良作風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無原則地做“老好人”,多數時候都是“亡羊補牢”;抑或是把主體責任“權力下放”,只掛帥、不出征,沒有真正將主體責任立起來、實起來、硬起來,把這個“千斤重擔”扛起來。對129件“兩個責任”落實不力問題問責,是倒逼各級黨組織真正發揮領導核心和戰斗堡壘作用,以問責助推主體責任落實。
沒有問責就難有擔當,這是不爭的事實。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能不能擔當起來,關鍵在主體責任這個“牛鼻子”抓沒抓住。不認真履行責任理當受到嚴肅追究。因為,不講責任,不追究責任,再好的制度也會成為束之高閣的一紙空文,成為紙上談兵。當然,“兩個責任”的主要負責人能做到自律自清固然可敬。但這只是確保了“自廉”,還不能保證“他廉”,乃至于“群廉”。試想,如果不能在管黨治黨上動真格,也同樣會形成政治生態的“破窗效應”,助長不良風氣擴散蔓延。長此以往,從嚴治黨就會失去“主心骨”,“四風”又會卷土重來,那么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勢必走樣,也就不能保護黨員干部健康成長,從而維護黨的執政根基。
逆水行舟,一篙不可放緩。追究“兩個責任”落實情況這根弦,只能緊,不能松。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一個地方、一個部門黨風政風出現問題、出現腐敗案件,主要責任在黨委。黨委的領導權、管理權意味著責任和使命。黨委是黨風廉政建設的領導者、執行者、推動者,黨委負主體責任是黨章規定的職責,不抓黨風廉政建設是失職,抓不好黨風廉政建設是瀆職。為此,追究“兩個責任”落實,是進一步加大主體責任的壓力傳導力度,細化各級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和要求,形成責任具體、環環相扣的“責任鏈”,讓各級黨委切實感受到黨風廉政建設的責任和壓力,做到千斤重擔人人挑,壓力傳導不遞減,只有“局中人”沒有“局外人”。
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追究“兩個責任”落實不力問題129件,再次印證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形勢依然嚴峻復雜,全面從嚴治黨任重道遠。筆者相信,只要我們各級黨委、紀檢監察部門能以此為契機,切實擔負起全面從嚴治黨的政治責任,充分認識到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重要性,細查漏洞、真補短板,將主體責任意識內化于心、外化于行,進一步強化管黨治黨、抓黨風廉政建設的“第一責任”,以滴水穿石,久久為功決心,就一定能打贏這場輸不起也決不能輸的斗爭,讓從嚴問責的戒尺高舉,也讓黨風廉政建設走向一個新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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