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祖欣
2016年08月05日16:21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近日,江西九江經濟技術開發區原黨工委書記李光榮案判決生效,其涉案金額及單筆受賄金額均為江西最高,被江西景德鎮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并處罰金200萬元。“剛開始,有人送幾百塊千把元的時候,還有些畏縮,生怕別人議論譏笑。后來收習慣了,就不知廉恥了。”李光榮說,自己在貪腐的路上越走越遠,最終成為“收款的機器人”。(8月4日新華社)
從幾百上千到單筆千萬,這位“巨貪”的自稱可謂形象無比,所謂“機器人”,不知廉恥、沒有底線,成了只知收錢而不計后果之徒,黨紀國法更是沒有放在眼中,土地、工程、國有資金,借職權便利“靠山吃山”,違紀違法事實暫且不論,給國家造成的經濟損失,給相關部門造成的名譽損失才真正讓人痛恨。
誠然,“落馬”之后的懺悔或許確屬真誠感悟,可如此“后悔”還有何用?“收款機器人”的比喻,形象生動,更令人倍覺警醒可怕,在以往被嚴查的“老虎”和“蒼蠅”中,在當前違紀違法待查的貪腐干部中,何嘗沒有這樣的“收款機器人”存在,幾百幾千的“意思意思”不嫌少、數以萬計的“表示表示”不嫌多,收人錢財則替人辦事,借手中職權受賄貪腐,各種“小動作”頻頻運用,最終損害的無非還是百姓的利益、黨和國家的利益。
究其本源,“收款機器人”之所以產生,其實恰包含了主、客觀兩方面。主觀上,一些干部思想覺悟、信念理想極度缺失,在紀律面前不設“紅線”,不講黨性,如同心生疾患而無抵抗力一般,稍有利益侵擾便坐不住、避不了,由小漸大逐步淪陷,自己給自己當了一回“反面教材”;客觀上,以往一些地方和紀檢監察部門,對干部的日常監管及懲戒措施沒有落實到位,離任審計、日常報告更是落實不嚴,使其在一些所謂“油水”崗位屢屢得手,甚至長達數年未有發覺,造成的損失可想而知。
正如習近平同志告誡,“當官就不要想發財、想發財就不要去做官”,大小干部,從來就沒有“權錢皆得”的好事。然而,一些干部偏就割舍不掉這類“魚與熊掌”的矛盾,當官尚且不知足,還要謀財牟利,也正是在這欲望之下,才打造出一張張不知羞、不收斂的“臉皮”。當然,就當前的反腐形勢來看,拿下的“老虎蒼蠅”越來越多,仍漏網待捕的“機器人”越來越少,論及根本,恰恰就是嚴格的反腐舉措和正視問題的責任擔當切斷了“生產線”,同時凈化了主客觀環境,使這類人的放肆成為一種“過去式”,伸手必被捉、有案必被查。
古有明訓,“罪莫大于可欲,禍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收款機器人”的煉成,終歸是“欲望”二字作祟,而當前所需,恰就是廉潔環境的“造勢”和狠查貪腐的“務實”,讓一些人心有余而力不足,用鐵的監管促其不能、用嚴厲查究令其不敢,最終無計可施,學會自凈自省,自然也就能學會知榮辱、識大體,從嚴規避貪腐,以廉潔自律的秉性喚醒作風,避免成為那毫無廉恥的“機器人”,清正之氣大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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