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金龍
2016年07月13日17:12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過去兩年,省政府只要做重大決策,或討論重大事項,都會通知法律顧問到場。山東省法律專家庫成員多達102人,都有機會參與。(7月12日 人民網)
山東省推行的政府法律顧問制度,成為了政府決策的一道“紅綠燈”,為當地產業轉型升級、戰略協議簽署等重大法律事項決策提供了巨大幫助,是新時期新形勢下治國理政的一種新思想新理念,也是一種大膽而富有成效的探索和嘗試,值得肯定和點贊。
現實中,政府的某些決策和部署,其實并沒有一個嚴格的制定程序,這就容易導致一些制定的決策和部署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識,鬧出一些尷尬和笑話,比如與國家的法律法規相沖突,與群眾利益相違背,或朝令夕改,短命現象嚴重等等。這些行為一方面導致了公眾利益受損,一方面也損害到政府權威,不利于構建高效法治政府。
法律顧問的引入可以很好地解決此類問題。政府在做重大決策,或討論重大事項時,讓法律顧問到場,參與聽取和討論,一方面能夠及時糾正不合理不合法的決策,挑出行政瑕疵,避免觸犯一些低級錯誤。一方面也可以讓法律顧問提出專業可靠的法律意見,以供政府參考,把可能產生的行政風險降低到最低限度,從而起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
法律顧問制度應成為一種常態機制。這既有利于政府制定出更貼近實際、更有執行力的決策和部署,也利于塑造和維護政府權威,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提高執政水平。可以嘗試將山東省實行“政府法律顧問制度”的成功經驗和做法進行推廣,逐漸擴大范圍,建立更多的法律顧問制度試點,進一步完善政府法律顧問服務架構,構建“一盤棋”的聯動局面,推動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
當然,確保政府法律顧問工作不流于形式,還須進一步革除體制弊端,完善相關制度,并嚴格執行,避免只掛名不辦事。要建立健全顧問律師、律師事務所評價、考核機制和聘用機制。最重要的還是要保障法律顧問的獨立性,確保法律顧問獨立發表法律意見的權利不受侵犯,杜絕按照長官意志行事,讓法律顧問制度真正落實到地,發揮出其獨特的“參謀”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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