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霞
2016年06月29日17:01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6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了《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這是我們黨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一件大事,也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又一利器。(中國網,6月29日)
“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問責就是要嚴肅追究由于失職失責造成嚴重后果、人民群眾反映強烈、損害黨執政基礎的工作人員以及領導干部的責任,做到有責必問、問責必嚴,倒逼各級黨組織尤其是領導干部樹立高度的責任意識,在黨憂黨、為黨盡職、為民盡責,激發廣大領導干部的擔當精神,永葆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不斷增強黨的凝聚力和戰斗力。
權力就是責任,責任就是擔當。責任從本質上講不僅代表著一定的義務,還是一種需要、一種能力和一種追求,只有勇于承擔責任、有能力承擔責任的人,才會被賦予相應的使命。當然,有責任就必須有“問責”,“問責”是領導干部承擔責任的重要保障,如果沒有“問責”或者“問責”不力,就會出現“零落實”、“軟落實”的問題。
在現實工作中,大多數工作人員及領導干部都能夠做到愛崗敬業、盡職盡責,擁有良好的服務意識和責任意識。但是不乏有些干部存在責任意識不強、擔當能力不足、工作作風不實等問題,諸如,有的出了問題,就千方百計的撇清關系、推諉扯皮、弄虛作假、欺上瞞下、逃避責任;有的怕擔風險,在工作中甘當“老好人”,不求上進,“當一天和尚撞一天鐘”,守攤子、守位子。這些亂作為、不作為、慢作為等行為,嚴重損害了黨和政府在人民群眾中的形象,危害到黨的群眾根基。因此,當前加強黨的建設、落實從嚴治黨,就必須從“問責”入手,用好《問責條例》這一“利劍”。
“失責必問”,可以最大限度的倒逼干部重新給自己定位,重新審視自己手中的權力,進一步明確權力來源于誰、該為誰服務、該為誰負責的問題,做到知責、履責;能有效地矯正干部扭曲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權力觀,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和責任意識,做到心中有黨、心中有民、心中有責、心中有戒。“當正確的政策方針制定之后,干部是關鍵”。目前我國正處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的關鍵時期,迫切需要廣大領導干部樹立全局觀念,勇于擔當作為,切實履行崗位職責,不折不扣的抓好、抓嚴、抓實各項工作。
問責是全面的問責。有過錯的必然要問責,但無作為、慢作為的也必須要問責,給“太平官”、“逍遙官”、“守攤者”戴上“緊箍咒”,讓“問責”這把“利劍”切切實實起到警醒和懲罰的作用,倒逼干部擔當作為、盡職履責。《問責條例》的制定,有助于把“問責”制度化、法制化,建立起自上而下的問責體系,從而不斷加大對干部監督和制約的力度,讓認認真真“知責”、踏踏實實“履責”成為廣大干部的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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