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燁
近日,湖北省出臺《關于進一步促進旅游投資和消費的實施意見》,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和單位實行2.5天休假。至此,全國至少已有11個省份出臺了鼓勵2.5天休假的意見。但是,在這些省份中,目前僅有5個城市出臺了實施細則“嘗鮮”2.5天休假,絕大多數地區尚未落地。(6月21日 新華網)
“2.5天休假”并非首次提及。去年8月份,國務院辦公廳就曾下發《關于進一步促進旅游投資和消費的若干意見》,提出“有條件的地方和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依法優化調整夏季作息安排,為職工周五下午與周末結合外出休閑度假創造有利條件”。此次湖北省出臺《意見》,對實行“2.5天休假”做了進一步要求,再次讓人們對這項小福利充滿了期待。
不過從之前一些省份落實的情況來看,情況卻并不樂觀。調查的數據顯示,僅有5個城市出臺了實施細則“嘗鮮”2.5天休假,絕大部省份并沒有將2.5天休假的政策真正落地,最終淪為“看起來很美,聽起來很妙”的“紙上福利”,倒有點像隔著玻璃看風景:風景雖美,卻觸碰不到。
提倡2.5天休假有其現實基礎。一方面,在中國經濟下行壓力較大、改革攻堅步入深水期、企業面臨轉型“陣痛”的大背景下,實行彈性作息制度可以激發旅游消費需求,擴大內需,有利于帶動市場經濟增長,促進產業結構轉型升級,讓旅游成為中國經濟在調結構、促改革中的增長點和新動力。另一方面,落實2.5天休假的意義絕不止于休假和消費那么簡單,其背后體現出的是對勞動者的尊重和善意、理解和關懷,是對勞動者帶薪休假權利的落實和保障,也體現出黨和國家以人為本、民心至重的執政理念。此外,2.5天休假的福利更能激起廣大勞動者的工作積極性,形成生活和工作上的良性循環,可謂一舉多得。
那么,如何讓這個小福利從紙面走進現實?目前2.5天休假還處于一個嘗試和探索階段,很多制度和細則都沒有及時跟上和配套,這需要進一步完善和明確休假制度,出臺更為詳實的細則,為落實2.5天休假奠定制度基礎,做到有法可依。另一方面,還需要用政策落地來打碎“透明的玻璃墻”,在實際操作過程中,鼓勵實行輪班制、AB崗等一些創新舉措,真正讓2.5天休假制度“既看得見又摸得著”,不斷增強勞動者的獲得感和幸福感。
當然,在落實該項政策的過程中,也要謹防借休假名義隨意調整工時的行為,讓休假淪為一部分人的“變相福利”。保證工作正常運轉和滿足群眾辦事需求是2.5天休假的必要前提,實質還是休假不休工,不能因為休假而影響到工作的正常進行,也不能出現借此機會搞“偷奸耍滑”、“早退早休”的“不作為”“懶作為”。總之一句話,既要保證2.5天休假落到實處,更要保證休假合法合規,落到點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