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麗云
2014年9月以來,一年7個月的時間里,山西全省共調“下”領導干部2036人,其中,調整不勝任擔任現職139人。在這139名被調“下”的干部中,94人或因不敢擔當、不負責任,為官不為、庸懶散拖;或因不能有效履行職責,出現較大失誤,能力不足,年度考核不稱職等,被免職或改任非領導職務。(5月27日 人民日報)
領導干部“下”的原因,大致分為因違紀違法、問責免職的“必須下”,任期屆滿、年齡到點的“自然下”,以及不宜擔任現職的“應該下”三個方面。然而在現實中,“必須下”“自然下”的比較普遍,“應該下”的則比較少見。究其原因,不外乎對“不勝任現職”的考核評價不夠精準、問責機制相對缺乏,在奉行中庸文化的部門單位,對“應該下”的現象自然是睜一只眼閉一只眼。
縱容該下的不下,對機關文化的破壞性影響是十分巨大的!罢镜恼荆傻母桑镜慕o干的提意見”,“干好干壞一個樣”,“干得越多越容易挨批評、越容易犯錯誤”等等意見看法,傳遞的是一種消極情緒,遲滯著工作的推進,消減著群眾對黨和政府的信心。因此,破解領導干部能上不能下的難題,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應有之義。2015年7月中央印發的《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規定(試行)》,以及各省市先后出臺的實施細則,便是為解決領導干部能上不能下的問題提供制度保障。
有了制度的準備,關鍵是看制度執行的力度。遺憾的是,時至今日,像山西這樣敢于向“應該下”的領導干部“亮劍”的并不多。調“下”139名不勝任現職干部,對山西而言也只是從嚴治吏新的開端,但讓中央的決策部署、政策措施得到剛性執行和落實,檢驗的則是地方黨委的執行力。
十八大以來中央有關“四個全面”戰略的各項頂層設計,現在已經到了落地生根、開花結果的關鍵階段。在這個關鍵節點,干部的思想狀態、工作作風和能力素質,將直接影響各項決策部署的執行成效。讓思想上抱殘守缺、工作上得過且過的干部“該下就下”,激活干部隊伍“一池春水”,增強貫徹落實中央各項決策部署的執行能力和水平,也是各級黨委的重點工作內容。
而且,對調整下來的干部,并不意味著“一棍子打死”。給調整下來的干部貼上標簽、將其打入另冊,也是對中央推進干部能上能下制度的一種曲解。山西通過常態化的談心談話、專門培訓等,化解被調整干部的思想矛盾,解除他們的思想包袱,并通過干部的德才表現和工作業績依規重新任用,不僅讓“下”的干部服氣,也讓“看”的干部群眾服氣,使干部能上能下制度的激勵作用真正得以彰顯。
“該下就下”,是從嚴治吏的難點。但無論是組織還是干部個人,只要具備了對待進退留轉的正確態度,“該下就下”的實施就會減少掣肘。而且,從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的長遠考慮,“該下就下”也是必須攻克的難點。因此,讓“該下就下”常態化,檢驗著各級黨委的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和擔當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