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國寶
當下,一些黨員干部從昔日的“明星”蛻變成為腐敗分子,從“激情燃燒的歲月”墮入“暗淡無光的鐵窗生涯”,原因很多,但沒把握好“公”與“私”的界限是其中的一個關鍵。
公私二字,檢驗官德、檢驗作風、檢驗黨性。一位黨員干部要做到清正廉明,首先要做到公私分明。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上指出:“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亂花;公權分明,一絲一毫都不能私用。”公款,即公家或集體的錢;公權,即人民賦予的公共權力。一旦公款、公權亂用或者私用,則貽害無窮。
從近年被查處的貪官來看,有少部分黨員干部把黨性“拋之腦后”,把公私混為一談,認為花公款請一頓客,用公車辦一件私事、借公權為親朋好友提供一次方便,是人之常情,用不著大驚小怪。殊不知,正是這種個人與公家彼此不分、人情與原則攪合在一起,導致多少不正之風在習以為常中蔓延、在見怪不怪中逞威風,最后使部分黨員領導干部理智決堤、人性泯滅,跌入腐敗深淵而一失足成千古恨。黨的十八大后,李春城、劉鐵男、倪發科、季建業等貪官的落馬,就是一批鮮活的案例,嚴重損害了黨的形象、敗壞了社會風氣。
千丈之堤,以螻蟻之穴潰;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熾焚。對于黨員干部來說,在小節問題上,尤需審慎。毛澤東同志每次外出,生活用品大都隨身攜帶,大到毛毯、毛巾被,小到牙刷、火柴。吃飯必付錢款和糧票。離開時不收禮品和土特產。彭德懷同志從不接受別人的招待,不買票的招待電影他不看,超過伙食標準的飯不吃等,堪當公私分明的典范。一些黨員干部之所以深陷貪欲“泥潭”、走向腐敗的“岔道”,往往是從一頓“便飯”、收一回“紅包”等小問題開始的。小節不保,大節易失。要做到公私分明,必須管住小節,堅持慎始慎初,慎獨慎微,嚴防在小節上打開“缺口”。
對于黨員干部來說,衡量黨性強弱的一個重要標尺就是公、私二字。盡管黨員領導干部也有自己的基本權益和基本需求,但黨員領導干部就是要講大公無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不能有私欲、謀私利,堅守從政為“公”的底線,把為人民服務化為自己的人生信條,時刻警醒和抵制“富而思奢、奢而思貪、貪而思淫、淫而思變”,自覺樹起“警示牌”、架起“高壓線”,永不“越過界”、“闖紅燈”。在面對金錢和權力時,只有心存敬畏,手持戒尺,永遠保持“趕考狀態”,“有所行,有所止;有所為,有所戒”,才能不為私欲所動,不為私情所困,不為私利所惑,永葆共產黨人的政治本色,營造風清氣正的社會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