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宇
日前,有讀者爆料,稱湖南省綏寧縣瓦屋塘鎮所轄鄉村的居民收到了一份資料,要求居民在接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民意調查電話時,按宣傳資料提示統一答案,并且對按要求回答者發放200到300元。(10月8日 《法制晚報》)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作為社會公眾,都會參與各種各樣的民意調查。上級部門通過民調的方式征詢民意,是讓社會公眾對相關工作進行置評,其本意在問政于民、問需于民、問計于民、問效于民。
然而,不少部門組織開展的民意調查,卻成了自導自演的調查“鬧劇”,或統一提示“標準答案”,或選項設置皆為“滿意”,或以現金獎勵“操縱”民意,等等。公眾眼中,用這些手段收集的民意,不論擁有多么光鮮亮麗的外表,也是一件“偽劣產品”。如此民調,價值幾何?答案毋庸置疑。
揆諸現實,這樣的民調造假還不少。日前,湖南省綏寧縣瓦屋塘鎮也陷入了“民調造假”風波,手段如出一轍,不外乎是“標準答案設置法”、“好話現金獎勵法”,讓群眾通通“被滿意”。對此,鎮政府工作人員用“誤工補貼”辯解,這番睜眼說瞎話的辯白令公眾咋舌。事實上,上級部門組織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民意調查,目的就是要了解基層安全建設的真實情況,為政府效能進行評價、對社會治安管理進行科學決策。而以假亂真的民調,反映不出真民情、聽不到真聲音、看不到真問題,不過是一場“綜治安全秀”罷了。
說到底,民意調查造假頻現,根源在于“政績沖動”。民意調查本身只是搜集客觀情況的一種手段,可調查結果一旦與考核指標、工作評價等掛鉤,就難以避免在“利”字的驅動下,被相關部門和個人“弄虛作假”、“涂脂抹粉”、“偷梁換柱”,巧妙地將“官意”強加給“民意”,用“假民調”來代替“真聲音”,試圖以“滿意”的民調結果換取漂漂亮亮的“政績賬目”。這樣的民調造假,其實也是一種政績腐敗,既剝奪了公眾的參與權、話語權、表達權,久而久之嚴重影響黨和政府的公信力,也極易形成“數字政績”、“政績出官”的錯誤導向。
邪不可勝正,假不能亂真。只有遏制住官員的政績沖動,才能徹底鏟除民調造假歪風。這就要求黨員干部自覺端正政績觀念,正確對待和行使手中的權力,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不做假、不作秀、不跟風,踏踏實實干事、勤勤懇懇為民。
民心不可違,民意不能背。當前,全面深化改革已進入攻堅時期,社會矛盾凸顯、群眾訴求多樣,更需要各級領導干部及時了解民生、洞察社會、聽取民聲,將群眾的真呼聲、民生的真訴求當作為官從政的方向與追求,徹底讓施政理念回歸于民、把政績考核歸還于民、將業績評價歸還于民,讓民調造假失去滋生的土壤。此外,還要對干部的政績進行客觀評價、嚴格審查,實行責任追究制度,架設不敢不能不想造假的“問責紅線”,嚴肅懲處習慣于雕琢粉飾、欺上瞞下、弄虛作假的干部,以儆效尤。唯此,才能讓假民調消弭,使民調反映真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