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鳴鏑
2015年9月15日,浙江省杭州市通報了8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下為其中一起:杭州市救助管理站原黨支部書記、站長賴勤在任職期間,違規用公款購買超市購物卡,收受業務單位禮卡。2015年5月6日,杭州市民政局黨委決定撤銷賴勤市救助管理站黨支部書記職務;杭州市民政局決定撤銷賴勤市救助管理站站長職務,其違紀所得已追繳。(9月27日《中國紀檢監察報》)
古人云:“每逢佳節倍思親”,家人團聚共慶佳節,本是人生幸事。單位上發“二兩月餅”以示關心與祝福,也是人之常情,無可厚非。然而,緣何每逢節假日“節日福利”都會淪為輿論的“主角”,總有官員在此事上栽跟頭?究其原因,還是“節日福利”背后的“腐利”在惹禍。
眾所周知,重拳反腐,規范各種津補貼的“清風新政”端掉了各種違規福利的“奶酪”,“購物卡、禮品卷、節日費”成為明令禁止的“首犯”,營造了風清氣正節日氛圍,值得肯定。然而,部分單位連“二兩月餅”都取消的“極端做法”,明顯違背了嚴查違規發放的初衷,破壞了本該有的傳統“人情味”。
為保證職工的“節日福利”,全國總工會分別下發《關于加強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的通知》和《關于加強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補充通知》,為職工“節日福利”發放勾勒了“路線圖”,制定出了“明細表”,為“二兩月餅”的出處劃上了“硬杠杠”,彰顯總工會對全國職工的關心,本是皆大歡喜的好事情。
然而,總有像賴勤這樣別有用心的官員,違規用公款購買超市購物卡,收受業務單位禮卡,打著為職工謀福利的“旗號”,調動職工積極性的“幌子”,將貪婪的手伸向了公款的“錢袋子”,為的無非就是“中飽私囊”的目的,用手中絕對的分配權為自己謀取最大的“節日腐利”,讓職工的“節日福利”淪為其謀取“私利”的“替罪羊”。
試問,“節日福利”該不該發,答案顯而易見。職工辛苦工作,節日正常慰問,讓職工感受到集體的關愛與溫暖,本是理所當然。而如何鏟除“節日福利”背后的“腐利”才是治根之本。首先,進一步建立完善職工節日福利發放的規章制度,給節日福利指定“規定動作”是前提;其次,加大單位福利采購信息的公開力度,公示采購“明細表”,讓職工采購分配情況一目了然,才能鏟除腐敗的“土壤”是重點;再次,加強財務監管與審計的力度,避免工會賬目成為“大籮筐”,淪為“腐敗”的“發酵池”是關鍵;最后,唯有高揚處罰的利劍,對違規發放嚴查重處,激起清風滌蕩,才能讓“節日腐利”消失的無影無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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