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為政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關于“完善黨內法規制定體制機制”要求,近日,中央批準建立中央黨內法規工作聯席會議制度,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辦公廳主任栗戰書主持召開聯席會議第一次會議并講話。
改革開放以來,黨制定了大量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為規范黨組織工作、黨內活動和黨員行為發揮了重要作用,更為增強黨的凝聚力、創造力和戰斗力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但也應看到,隨著時代發展,一些黨內法規已經滯后于實踐發展和形勢需要,存在相互重復、沖突的現象,甚至有的同憲法和法律不一致,在一定程度上破壞了黨內法規制度的嚴肅性和權威性,不利于制度建設的順利推進,更妨礙了貫徹執行。
基于此,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從全面從嚴治黨的戰略高度,對新形勢下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作出一系列重要論述,為做好黨內法規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這次中央批準建立中央黨內法規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切實貫徹落實了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關于“完善黨內法規制定體制機制”的要求,可以說為黨內法規的科學制定、貫徹落實搭建了一個統一、權威、高效的跨部門會商協作機制,其作用和意義不言而喻。
黨內法規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的建立,讓黨內法規更具生命力。黨內法規的科學性、時效性如何,直接關系著其能不能執行下去、落實到位,也就是生命力有多久。由于黨內法規既可以由黨的中央組織以及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央各部門制定,也可以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制定,有時候僅靠單一部門的力量難免有不足,而且各個部門制定過程中往往缺乏溝通協調和頂層設計,很容易導致黨內法規的“碎片化”“短命化”。黨內法規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的建立,就是要統籌推進中央黨內法規建設各項工作,匯聚各方面智慧和力量,提高黨內法規制定質量,這必然會讓黨內法規更科學、更完善,也更符合時代發展、更持久。
黨內法規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的建立,讓黨內法規更顯威力。黨內法規是管黨治黨的緊箍咒,只有嚴守嚴行才具震懾力。以往,由于黨內法規“家底”不清,缺乏清理機制和推進落實機制,造成有些規定明明是約束性、剛性要求,卻成了“稻草人”。這次黨內法規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的建立,從中央層面制定工作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并推動已出臺中央黨內法規的貫徹實施,有任務計劃就要有執行進度、完成時限,其抓落實的力度必然會更大,要求會更高,措施會更嚴,自然會更具威力。
總之,黨內法規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的建立,不僅僅是加強黨內法規制度體系的頂層設計和整體規劃,為維護黨內法規制度體系的統一性、規范性和權威性提供制度保障,更可以預期,其必將對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發揮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