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軍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24日審議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決定草案。草案規定,為紀念中國人民抗日戰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70周年,對2015年1月1日前正在服刑、釋放后不具有現實社會危險性的四類罪犯實行特赦。
據報道,新中國成立以來,先后進行7次特赦,主要是對在押戰犯進行赦免。時隔40年之后,我國再次作出特赦的決定,具有鮮明的時代背景,對實現政治、社會和法治的多重效應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彰顯執政自信。我們黨執政60多年,特別是經過改革開放30多年的發展,無論是綜合國力還是生活水平,都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不僅贏得了世界的贊譽,而且得到了廣大群眾的擁護。十八大以來,新一屆黨中央領導全國人民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整個社會呈現出國泰民安新氣象。在這種大背景之下作出特赦四種類型罪犯的決定,彰顯出我們黨執政的高度自信,這種自信不僅是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而且是改革的自信、發展的自信、穩定的自信,彰顯出開放、民主、文明、法治的大國自信。
弘揚憲法精神。這次特赦是1982年通過的現行憲法之后,第一次把特赦的條文付諸實踐,讓人們感到了憲法的權威和力量。特赦是一項特定的工作,具有很強的政治性、法律性和政策性。特赦什么人、不特赦什么人,履行什么樣的程序,恪守什么樣的紀律和規矩,都要嚴格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辦理。這次特赦體現依憲治國的理念,是依憲執政的生動實踐,是一次對憲法精神的普及和教育,對提高全民憲法意識,激發全民忠于憲法、信仰憲法、遵守憲法具有很強的導向性。
體現德治理念。人們注意到,在公布的四類特赦對象當中,除了突出紀念中國人民抗日戰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70周年的主題以外,還有“一老一少”兩類對象也在其中。這種安排符合慎刑恤囚的歷史傳統和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體現出對年老體殘罪犯的人道主義關懷和傳統美德,體現出對未成年罪犯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精神。這次特赦不僅有利于實現刑法的懲罰與教育相結合的目的,而且反映我們黨長期倡導以德治國的理念得到升華,有利于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盛世顯國威,仁政儀天下。在紀念中國人民抗日戰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70周年之際,特赦體現出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的高度統一,有利于凝聚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最大公約數,最大限度化解消極因素,最大范圍調動積極因素,從而激發廣大群眾的愛國熱情和實干精神,匯集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強大合力。
相關專題 |
· 干越白丁文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