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宇
據中國之聲《新聞和報紙摘要》報道,中秋、國慶兩節臨近,沉寂一段時間的高檔高價煙酒銷售行業回暖,部分打著“特供”旗號的煙酒再次升溫。
歷來“特供”產品背后都是“特權”。一方面,凡是“特供”,都代表了某種特定的權力,都在刻意營造某種稀缺,往往帶給消費者“高人一等”的心理暗示,也能帶來不一樣的消費體驗,因此商家對“特供”趨之若鶩。另一方面,“特供”產品定價高昂,且多數不對外銷售,更添幾份神秘感,一般市民都以買到或享用到“特供”產品為榮。
可是,中央出臺“八項規定”、“六項禁令”兩年多,一些帶有“特供”、“專供”等標識的高檔煙酒銷售回暖,似有卷土重來之勢。“每逢佳節有‘特供’”,再次被推到輿論的風口浪尖。中央各部委避諱都怕來不及,“特供”的暖意又是從何而來?
“特供”煙酒銷售回暖,根子還是在于特權。一來,禁令當前,享樂之心難斷,“四風”屢屢反彈回潮,公款吃喝遮遮掩掩,“特供”煙酒以“定制”、“內參”的名義改頭換面。再則,賣慣了“特供”產品的商家,必然難以抵擋“特供”后的高額利潤,既然市場有需求,何不順水推舟?
不得不說,“特供”二字,在商戶眼里,就是個“錢”;在消費者眼里,則代表著“權”。既然無法出入端門外,行走午門中,弄點“特供”商品消費下,總負擔得起吧?說到底,還是拜官作祟。
眼下,中秋、國慶臨近,各地不妨以此為契機,對公款吃喝、人情送禮之風,來次徹底的“整風”。既加大宣傳力度強化黨員干部的廉政教育,從思想上祛除“特供”的權力魅影,又要完善制度規定,形成常態化的監督制約機制,把特權關進制度之籠,以制度剛性徹底鏟除“特供”產品的原動力,避免“新瓶裝舊酒”,更要暢通群眾監督舉報渠道,加大對公款吃喝、公款送禮現象的查處和懲處力度,不姑息、不縱容、不放過。
唯此,才能讓“特供”產品真正回歸商品本質屬性,避免“特供”重現江湖、招搖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