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田文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27日至28日到河南省調研時強調,要站在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全局的高度,認識全面從嚴治黨的深刻內涵,真正做到“紀”在“法”前,用紀律管住大多數,把從嚴治黨落實到基層,密切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
自十八大以來,從嚴治黨的主線越來越明顯,干部的精神面貌、工作作風都有了可喜的變化,從嚴治吏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在成績的背后,還有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比如守規矩的自覺性尚未普遍形成,一些違規違紀行為禁而不絕,制度不落實的頑疾仍然沒有解決等等。這在提醒我們各級干部,要做到“紀”在“法”前,就得用規矩打底,讓紀律嚴起來。
“紀”在“法”前,就是黨紀嚴于國法。對于黨員干部來說,除了要守國法,更要遵黨紀,要接受黨章黨紀和國家法律的雙重約束。一旦規矩意識不牢,權力就可能任性、行為就可能放縱,就會生出欺上瞞下、弄虛作假的伎倆,就會滋生搞變通、打游擊的惡習。這不僅影響了政治生態,危害著黨的勃勃生機、侵蝕著黨的健康肌體,還疏遠了干群、黨群關系。
作風建設路上還有“攔路虎”、“絆腳石”,這表明規矩意識還未能樹牢,眾多仍不收斂、不收手的官員紛紛落馬,更是警示著嚴守規矩的重要性。從嚴治吏,既靠外在監督,更需要干部自覺守規矩。規矩打底,才能心有所畏、行有所止。廣大黨員干部要嚴格遵守黨紀、恪守黨員本分,不越規、不逾矩,把權力化為動力、責任化為擔當,才能以更大的實效取信于民。
相關專題 |
· 武田文文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