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要“圍繞社會主義法治建設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推進法治理論創新,發展符合中國實際、具有中國特色、體現社會發展規律的社會主義法治理論”。這是新的歷史時期,黨對中國法治理論建設提出的新要求,中國的法學理論研究工作必須正視這個問題、回答這個問題,切實以理論創新指導實踐創新。
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的法治建設取得了舉世矚目的偉大成就,從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形成,到深化依法行政,全面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從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不斷健全與完善,到以全民普法推動法治宣傳教育,使法治精神深入人心。中國法治建設的每一步都體現了中國法治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上的探索和創新。但是從本質上講,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還始終處于實踐階段,能夠指導實踐的、完整而系統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尚未真正形成。
新中國的法治建設經歷過一個借鑒和學習其他國家先進經驗的階段,這種學習的確從某種程度上加快了中國法治建設步伐,尤其是改革開放以后,中國在學習借鑒的基礎上,迅速搭建起基本法律框架。但在法治實踐的過程中,各種不適應、不協調的問題也很快凸顯出來。
在一個具有獨特而深厚文化底蘊,卻又缺少法治傳統的文明古國進行法治實踐,必須尊重其國情、民情和社會實際。同時,因為法治是意識形態的產物,所以必須與國家意識形態相一致。經過長期的摸索,經過無數經驗和教訓的積累,中國的法治實踐在不斷調整和改革中正在朝著一條正確的道路前進。
毛澤東同志在《實踐論》中指出,“通過實踐而發現真理,又通過實踐而證實真理和發展真理。從感性認識而能動地發展到理性認識,又從理性認識而能動地指導革命實踐,改造主觀世界和客觀世界。實踐、認識、再實踐、再認識,這種形式,循環往復以至無窮……這就是辯證唯物論的全部認識論”。事實上,中國的法治建設已經到了由實踐上升為理論,再由理論來指導實踐這樣一個新的歷史階段。
而此刻,中國的法治理論建設和理論創新也恰逢其時。黨的十八大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理論、制度進行了全面總結和概括,指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是實現途徑,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是行動指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是根本保障,三者統一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實踐,這是黨領導人民在建設社會主義長期實踐中形成的最鮮明特色,我們要堅定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和制度自信。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的重要組成部分,后者已為前者的研究、發展、創新指明了方向、奠定了基礎,沿著這條道路堅定不移地走下去,中國一定會形成一套不同于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的、承載著中國自己話語體系的法治理論。
發展符合中國實際、具有中國特色、體現社會發展規律的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法學理論界承擔著重要職責。四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已經為中國法治理論建設的基礎性、根本性問題定下了總基調:堅持黨的領導,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堅持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相結合,堅持從中國實際出發。法學理論界要以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引,積極推進中國法學理論創新,破解中國的法學理論難題,汲取中華法律文化精華,借鑒國外法治有益經驗,但決不照搬外國法治理念和模式,爭取早日形成一整套符合中國實際、具有中國特色、體現中國社會發展規律的社會主義法治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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