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專門研究法治建設的中央全會,第一個關于加強法治建設的專門決定,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召開,在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征程上樹起一座新的里程碑。這背后釋放出了十分明確的信號,依法治國絕不是某個系統、某個局部、某個部門的事情。依法治國是事關黨和國家全局性、整體性、戰略性的重大課題,作為一個龐大的系統工程,依法治國是全黨、全國、全社會的共同目標。全體黨員領導干部帶頭信仰法治、踐行法治,是推動實現依法治國的根本力量。
四中全會提出,“各級領導干部要對法律懷有敬畏之心,牢記法律紅線不可逾越、法律底線不可觸碰,帶頭遵守法律,帶頭依法辦事,不得違法行使權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這一提法具有很強的現實性和針對性。
今年8月,安徽省淮南市委書記方西屏因涉及嚴重違紀被紀檢部門調查,有報道稱,其上任不久即下令拆除了投資巨大且正在建設中的觀湖國際項目,而如此重大決策卻沒有經過相關法定程序,方西屏被調查正與此案有關。應該說,方西屏一案是個比較典型的案例,在近年來被查處的官員腐敗案件中,多數都涉及到權力濫用問題。
權力濫用的根源還是權大于法的思維在作怪。權大于法、信權不信法,在一些領導干部頭腦中始終根深蒂固,在工作中無視法律和民意,動輒以言代法、以權壓法,甚至還有人把這些當成工作魄力和個人魅力的表現。不解決這個問題政府權力就不可能受到約束,民眾合法權益就難以保障,依法行政、法治政府的目標就無法實現。
依法治國的核心是依法治權,權力行使的法治化、規范化、科學化、民主化是依法治國的本質屬性。依法治國,首先領導干部要有法治意識,有依法控權、依法行政的自覺,堅決杜絕權力濫用、長官意志、一言堂現象,從思想上真正信仰法治,從行動上帶頭踐行法治,讓權力在法治的軌道上運行。
從另一個角度講,人民群眾對法治的信仰與領導干部對法治的信仰密切相關。上有所行,下必效焉,在中國的傳統文化中一向有吏為民師之說。而在實踐中亦是如此,官員信什么,民眾也會信什么。領導干部信法、用法,民眾就會敬法、守法,領導干部信權不信法,民眾也就會信訪不信法。而民眾信訪不信法、信鬧不信法,正成為當前中國社會治理中的突出難題。
要解決這個難題,根本出路還是要首先解決領導干部的法治信仰問題。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增強全民法治觀念、推進法治社會建設這一問題時,在要求進一步加強法治宣傳教育時,更多的強調要推進基層治理法治化。《決定》把以法治治理推動全社會形成法治信仰放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而法治治理來自于領導干部的法治信仰和法治實踐。
貫徹落實四中全會精神,領導干部是關鍵。當前,中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全面改革進入“深水區”,社會穩定進入“轉型期”,面對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重考驗,領導干部的法治信仰是事業成敗的決定因素。領導干部必須帶頭遵守法律、依法辦事,善于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改革、發展、穩定中的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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