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是依法治國的一項重大任務。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各級政府必須堅持在黨的領導下、在法治軌道上開展工作,創新執法體制,完善執法程序,推進綜合執法,嚴格執法責任,建立權責統一、權威高效的依法行政體制,加快建設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法治政府。這對我們如何深入推進依法行政提出了明確要求,對建設一個什么樣的法治政府作出了明確界定,為如何加快建設法治政府指明了方向和基本遵循。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于實施。“天下之事,不難于立法,而難于法之必行。”如果有了法律而不實施、束之高閣,或者實施不力、做表面文章,制定再多的法律也無濟于事。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點是保證法律嚴格實施,做到“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政府是執法主體,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行政機關要帶頭守法,嚴格執法,把依法行政作為政府權力運行的基本原則,做到所有行政行為都依法辦事、程序正當,各級政府的一切工作都要在法治軌道上開展,并盡職盡責。
加快建設法治政府,在法治軌道上開展工作,關鍵要樹立法治思維。法律的權威源自人民的內心擁護和真誠信仰。在實際工作中,一些執法領域存在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甚至以權壓法、權錢交易、徇私枉法等突出問題,老百姓深惡痛絕。這與政府部門的法制觀念不強、政府工作人員法治思維和法治能力偏弱有關。四中全會提出,要提高黨員干部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能力,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辦事作為考察干部的重要內容。這既是對黨員干部依法行政提出的明確要求,也是對黨員干部運用法治思維的一大考驗。各級黨員干部一定要祛除頭腦中與法治政府理念相背離的思想觀念,善于運用法治思維、選擇法治手段,不斷提高法治意識和依法行政能力,用法治引領改革發展破障闖關,用法治化解矛盾凝聚共識,用法治推動民生改善和社會公正,把一切工作納入法治的軌道上來。
加快建設法治政府,在法治軌道上開展工作,制度是重要保障。全會決定提出要推進機構、職能、權限、程序、責任法定化,推行政府權力清單制度;建立行政機關內部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建立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倒查機制;推進綜合執法,建立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嚴格執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加強對政府內部權力的制約,完善政府內部層級監督和專門監督,保障依法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等等。這一系列制度創新舉措要成為現實,關鍵要落到實處,讓制度成為各級政府依法行政的硬約束嚴要求,切實維護制度的嚴肅性和權威性,用制度筑就一道規范權力、約束權力的防火墻。
當前,我區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正在深入推進。實現“兩個建成”奮斗目標,需要良好的法治環境。各級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好四中全會精神,加快建設法治政府,讓一切工作都在法治軌道上開展,讓一切權力都在法治軌道上運行,切實在全社會營造崇尚法治的濃厚氛圍,為我區經濟社會的發展創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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