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把“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作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一項重大任務,既是對歷史經驗的深刻總結,也是著眼未來的戰略部署,抓住了我國法治建設的一個關鍵環節,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于實施。各級政府是實施法律法規的重要主體,必須堅持在黨的領導下,在法制軌道上開展工作,堅持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近些年來,隨著深入推進依法行政不斷邁出新步伐,以規范經濟、文化、社會生活以及政府自身活動等為主要內容的法治政府建設制度體系已初步形成,行政管理各方面基本實現了有法可依,政府和部門職能權責梳理更加細化、范圍更加明確,相關省市已探索建立了較完備的權力清單和配套制度。
但也要看到,在一些地方,執法不公、行政不作為亂作為等問題仍然存在,依法決策機制和對行政行為的監督制約機制尚不健全,以權壓法的情況時有發生。一些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包括個別領導干部法治觀念淡薄,“談法治時滔滔不絕,做決策時權力滔滔”,嚴重阻礙了法治政府建設。當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已經進入新階段,國內外環境更為復雜,一些領域社會矛盾有所增加,對政府的宏觀調控能力、社會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更需提高各級政府及相關工作人員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強化權力制約和監督,筑牢法治“籬笆”、遏制權力“越線”,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法治政府。
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必須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繼續依法推進政府職能轉變,落實好簡政放權,加快建立“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和“負面清單”,讓政府“法無授權不可為”、“法定職責必須為”,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務水平;需要健全政府依法決策機制,主動適應改革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堅持立改廢釋并舉,推動重點領域立法,真正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據,決策和立法緊密銜接;需要瞄準當前各方面反映強烈的權責交叉、多頭執法問題,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梳理各部門執法權,推進綜合執法。
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關鍵是要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原則,推進決策公開、執行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結果公開,實現決策、執行、結果公開透明,增強政府公信力。只有公開透明,才能有效推動政府依法辦事、依章辦事、依規辦事,切實保障政府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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