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鮮明提出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建設法治中國的重大戰略任務,全面闡述了依法治國的指導思想、總體目標、基本原則,有力回應了人民呼聲和社會關切,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描繪了宏偉藍圖、提供了基本遵循。
道路關系成敗。全會強調,要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這是立足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實際提出來的,為我們建設法治中國指明了根本方向。這條道路既不是“傳統的”,也不是“外來的”,更不是“西化的”,而是中國特色的,植根中國大地,反映人民意愿,是中國人民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長期法治建設實踐的經驗總結,是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同當代中國實際相結合的產物。只有這條道路、這個方向而沒有別的道路、別的方向能夠解決當前中國法治建設中的重大問題,能夠鞏固和發展社會主義制度,更好地維護人民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維護國家安全穩定,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全社會都要有這樣的道路自覺和自信。
目標反映方向。全會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這個總目標,規定和確保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制度屬性和前進方向。實現這個總目標,就要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貫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就要形成完備的法律規范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和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就要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實現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堅持正確道路,實現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必須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堅持從中國實際出發。這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題中應有之義,也是必須牢牢把握的基本原則。
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證。只有在黨的領導下依法治國、厲行法治,人民當家作主才能充分實現,國家和社會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進。必須把黨的領導貫徹到依法治國的全過程和各方面。人民群眾滿意是衡量法治中國建設的最終標準,堅持人民主體地位,才能使每一項立法都符合憲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擁護。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權,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法治才能深入人心,成為全體人民的自覺行動。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如車之兩輪、鳥之雙翼,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需要高度重視道德對社會公眾的規范作用,把培育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作為凝魂聚氣、強基固本的基礎工程,不斷夯實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思想道德基礎。同時,實現依法治國總目標還要堅持從中國實際出發。當前我國仍處于并將長期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我們在任何情況下都要牢牢把握這個最大國情、最大實際,堅持法治規律與中國國情的創造性結合,一步一個腳印地全面落實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的總目標和各項重大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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