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玉潔
近日,偶然機會與大學同學QQ聊天,才得知他去年便辭了公務員,隨親戚到南方經商去了。記得以前經常聽聞該同學特別喜歡這份工作,還經常加班加點,忽然就這樣辭職,心中著實驚詫不已,連忙問起緣由:原來他在去年提拔單位副局長的關鍵時刻,被一位“好心人”舉報有貪污腐敗、跑官要官、生活作風等問題,雖然后來經上級查核不屬實,但職位已經旁落、影響已經造成,領導、同事待他如同“瘟疫”一般,不是見面“白眼”、就是遠遠“指點”,一氣之下,便辭了公職、遠走他鄉。想起同學當年才加入公務員隊伍時的神采飛揚、意氣風發,期間為工作殫精竭慮、徹夜不眠,如今卻因一封“假舉報信”背井離鄉,心中不勝唏噓。
其實,現實中,這樣類似的事情又何止于我同學呢?現在,在有些地方和單位有一種很不好的風氣,每逢干部提拔重用、評先評優的當口,總有對擬提拔或評優對象的匿名舉報信“聞風而至”,上級出于對人選質量和選人用人公信度的考量,認真查核被舉報對象的問題。俗話說,“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最后就算調查結果不屬實,但對被舉報對象所造成的惡劣影響卻無法估量。單位也往往從和諧穩定的角度出發,退而選其次,使有些優秀干部沒有輸在工作這個競技場上,反而一頭栽倒在“假舉報”上,無形中讓老實人寒了心、吃了虧。
舉報作為群眾反映訴求和開展監督的重要渠道,近年來在凈化選人用人風氣、提高選人用人的公信度和滿意度上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但也應當看到,現在有些干部奉行“會干的”不如“會告的”,善于“耍陰招”、“使絆子”,為了自己提升評優,不僅自己跑要,還指使人搜集競爭對手的問題,發現不了就捏造和誣陷,最終目的是為了讓自己擠上提拔重用、評先評優的“獨木橋”。讓老實人吃虧,就是讓投機鉆營者得利,最終貽誤的是黨和人民的事業。因此,各級各部門對“舉報”不但要高度重視,還要堅決“打假”。
對“舉報”進行“打假”,就要區分不同情況、分類對待。對實名舉報調查不屬實的,要倒查舉報人及其相關授意人的責任,進行嚴肅批評教育直至組織處理,給予相應黨政紀處分;對匿名舉報調查不屬實的,要將調查結果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開公示,在接受群眾監督的同時還被舉報對象一個“清白”。 對“舉報”進行“打假”,關鍵還在于在調查期間,要停止提拔重用、評先評優的程序,防止有人“乘虛而入”、“渾水摸魚”,從而產生“劣幣驅逐良幣”的不良現象。如此,才能真正提高選人用人的公信度,營造一個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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